政府办2015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0-14 10:56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政府办2015年决算说明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旗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旗政府领导审核或起草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做好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旗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定。

(五)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六)负责旗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总值班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组织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起草、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政府复议的行政案件,承办行政诉讼事务。

(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审核申报和外事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旗人防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三)负责全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中央、自治区、市交办批办的信访案件,转办、督办、审查结案等工作。负责向旗委、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旗委、政府领导的来信、来电等,接待来访。负责协调、督导、办理旗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抓好落实。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及苏木乡镇信访工作。负责对全旗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草拟有关信访工作政策,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十四)负责全旗金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金融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旗金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研究分析全旗金融行业动态,为旗委、政府宏观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旗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及相关中介机构,协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整顿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开展金融招商活动,推动金融企业在我旗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组织和协调企业上市工作,安排使用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旗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项目的对接、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审核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股权变更和注销,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旗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关闭进行审核和监管。

(十五)负责旗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机构数1个,无增减变动。2015年年初编制数62人,实有人数75人,2015年年末编制数62人,实有人数67人,实人数减少8人,因原是人员调动和退休。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年初预算102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1.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4万元,项目支出68万元。与2014年预算1075.34万元相比,减少54.33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972.03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减少48.98万元,减少原因是带薪休假补未拔,与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075.34万元相比,减少103.31万元,减少原因是节约开支。

2015年总支出106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6.96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有工资福利支出55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25万元。

3.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人员经费占总收入的64.62%,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收入的30.44%,项目支出总收入的4.94%。

2015年总支出1064.46万元,其中人工资福利支出占总支出的52.35%,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总支出的43.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总支出的3.03%,其他资本性支出占总支出的1.06%。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63.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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