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19 10:45 来源:纪检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旗财政局: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旗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职能。 

⑴主管全旗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旗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作出本旗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⑵主管全旗行政监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监察部门和旗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旗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旗直各单位及其由旗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自治区、市、旗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⑶检查处理旗委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和旗直单位党组织以及旗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乡镇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⑷调查处理旗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旗政府及政府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⑸负责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

⑹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宣传。

⑺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⑻协助旗委、旗政府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监督党风廉政建设。

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规范和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改进服务,增强监督实效;组织和指导全旗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⑽承担旗委、旗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

准旗纪委监察局为独立编制行政机构,实有编制39个(其中:行政编26个,事业编13个);旗纪委常委会成员7人(正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1人),配备副科级非党副局长1名;机关内设10个科室,科室为副科级。实有人数41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年初实有人数43人,调出本单位1人,退休1人。年末实有人数41人,行政人员25(事业人员调入行政人员1人),比上年增加4.17%;事业人员16人,比上年减少15.79%。年未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41人,编制人数39人,在职人员占编制数105.13%。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纪委常委会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协助旗委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廉洁鄂尔多斯建设(2013—2017年)的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5项清单责任制、八项保障制度。制定出台了《准格尔旗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突出教育、制度、监督、作风、改革、惩处、纠风治乱、风险防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十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摄制完成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微电影《一念》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专题片《文化准格尔旗》;在薛家湾镇和谐公园,打造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公园,制作廉政宣传版面339幅;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知识竞赛活动,全旗72个单位216人参与了竞赛活动;开设了清风准旗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微博和准格尔旗党风廉政建设官方微信平台。注重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时代风纪》等国家、自治区、市级、旗级等新闻媒体刊发稿件70余篇(条)。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更加牢固,廉荣贪耻的氛围逐步形成。二是用制度规范“两个责任”的落实。协助旗委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和《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年初,组织召开了中共准格尔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全旗10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全会作了述责述廉报告,其中9个单位还向全会作了现场报告并接受了旗纪委常委点评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书面反馈主体责任人,有力推进了工作。在旗委专门召开的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上,旗纪委书记对全旗32个部门的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点评,强化了单位“一把手”职责的有效落实。四是调整并有效发挥旗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重点落实好6项工作制度和1个责任制。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同时,建立严格的问责制,持续开展好经常性的监督工作。2015年,旗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旗公安局问题线索1件,移送旗人民检察院问题线索5件,移送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问题线索2件;旗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旗财政局移送问题线索1件,旗审计局移送问题线索6件,旗法院移送问题线索1件。

2.认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有力的监督。一是抓住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2015年,重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共下发监督检查通报14期,对33个单位和17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全旗通报批评。立案查处2起公车私用行为。二是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考核突出的单位61个、比较突出的单位45个。对巡视中发现的8个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整改,收到了明显效果。三是抓好责任制落实的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党委落实选人用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和抓班子带队伍、“一把手”做廉洁自律表率等方面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并结合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内蒙古的反馈意见,重点对矿产资源、土地使用、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林业用地等领域进行了自查自纠,立案查处了3个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对“十个全覆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资金、规划、招投标、服务态度进行了有效的检查,确保了“十个全覆盖”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的落实。五是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协同旗财政局、审计局对2013年以来“小金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16个单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7人。六是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准旗纪委的口头交换意见中提出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建立台账制度,做到六有标准,机关和各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清单和台账,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在措施上,紧盯巡视整改工作进度,每半月上报巡视整改进度,切实加强督查调研和跟踪问效。实行清单式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巡视组先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31件信访举报件,目前已初核了结28件,立案3件;移交4件领导干部和村干部问题线索,目前初核了结2件,1件旗检察院正在着手调查,1件正在办理中;交办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信访举报件29件,办结24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3.深化作风督查。一是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双千人”评议工作,认真纠正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双千人”评议机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在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重点窗口单位等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点对公正执法、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改进作风、清正廉洁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了通报。这种监督方式,有效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积极开展部门和基层站所“五好一满意”双创建活动。全旗行政综合管理部门满意度97.31%,行政执法部门满意度95.14%,重点窗口单位满意度95.70%,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满意度93.80%,单位部门政风行风总满意度95.49%。基层站所总体评价满意度97.83%。目前,创建市级“五好一满意”基层站所示范点12个,旗级“五好一满意”基层站所示范点15个。创建活动的开展,推进了党风政风的明显改进。三是依托准格尔旗行风热线栏目,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截至12月底,《行风热线》栏目共播出节目37期,受理问题190个,其中建议类15个、求助、投诉类175个,已解决184个,问题办结率97%。行风热线有效监督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了服务群众的意识。四是认真落实《准格尔旗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依托旗和市统计局合作完成。协助上级纪委组织开展了2期“行风热线与多媒体互联互动—到群众中去”现场直播活动,现场解答和解决16个问题。通过评议,强化了监督,改进了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廉政建设和服务群众的意识。

    4.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一是狠抓“阳光”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了信访举报电话12388和举报网站,在准旗纪检监察网上开通电子举报邮箱(ZQJWXFS001@163.com),投资49.5万元建立了微信公众举报平台、舆情监测和案件举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加强重要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了案件查询平台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平台,实现问题线索的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和上下级跟踪管理。截至目前,共清理、登记反映旗管干部问题线索924件。严格纪律审查工作。2015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24件(包括巡视组交办信访举报件31件和领导干部、村干部问题线索4件),初核122件,谈话函询2件,立案4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其中处分科级干部25人,追缴违纪资金51万余元。先后开展第四、第五、第六轮拍苍蝇专项行动,受理问题线索共4件,办结4件,其中转立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四是加强案件审理工作。2015年,共审结各类案件42件,并对各级组织关于处分决定执行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工资变动、年终一次性奖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未停发工资等存在的7个问题分别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同时下发通报,要求及时整改纠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安全办案工作责任制,与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机关各纪检监察室签订了安全办案责任状。始终坚持“一案三查”制度。2015年,对出现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一案三查”,处分违纪人员10人,对履职不到位的主体责任领导诫勉谈话5人,监督不到位的3人作出书面检查。积极支持上级纪委来我旗进行纪律审查工作。全年配合自治区、市纪委专案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累计3个月,临时配合自治区、市纪委调查取证50余次。旗纪委1名干部抽调到自治区纪委参与纪律审查工作。

5.加强党内监督。重点学习和落实了《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十项制度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了十项制度,突出了7项重点内容的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发挥了党内监督作用,进了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严格了六大纪律,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6.坚持抓早抓小。围绕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彻执纪监督问责全过程。2015年,旗纪委共对20个单位34人进行了函询约谈,其中诫勉谈话32人,函询2人;集体约谈纪委书记3次,计135人;责令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23人;对18个党政机关提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19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7.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协助旗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准格尔旗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等规定。2015年,对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诫勉谈话32人,作出书面检查23人,提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19份,有效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8.强化自身监督和管理。一是抓班子、带队伍。按照“五好”干部的新要求,采取自学、网络教学、岗位练兵、以会代训、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个能力”建设。并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截至目前,业务培训共派出参加中央级的培训2人;自治区级的培训97人,参加市级的培训53人,旗级培训178人,采取这些措施,不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做群众工作和执纪执法的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准格尔旗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干部监督办法(试行)》、《准格尔旗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了纪委内部监督的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成立了干部监督室,避免了“灯下黑”。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建立了22.8平米的一楼标准谈话室2间、22.8平米信访接待室1间,监控室1间并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投资50万余元维修了纪检监察专网,实现与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内网连接,建设了舆情监控和案件举报平台、微信公众举报平台,并更新了电脑、打印机、消毒柜、碎纸机等办案设备,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对上级纪委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14年考核中指出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零报告和纪律审查力度不够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严格要求,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相关配套规定,重点纠正存在的“四风”问题。同时抓好“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全旗纪检监察系统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的研讨和党课教育,不断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党性锤炼的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 年初预算收入数:640.55万元

2. 上年预算收入数:646.76万元

3. 较上年预算收入减少:6.21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因压缩经费,核减预算资金。

4. 年初预算支出数:640.55万元

5. 上年预算支出数:663.00万元

6. 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数:22.45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因压缩经费,核减预算资金。

 

图片1.png

图片2.png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 年末收入数:641.18万元

   2.上年同期收入数:646.76万元

   3.较上年同期收入减少数:5.58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因压缩经费,核减预算资金。

   4.年末支出数:640.69万元

   5.上年同期支出数:662.70万元

      6.较上年同期支出减少数:22.01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因压缩经费,

    核减预算资金。

(1)收入支出与预、决算对比分析

1. 预算收入数:640.55万元

2. 决算收入数:641.18万元

3. 预算支出数:640.55万元

4. 决算支出数:640.69万元

图片4.png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总收入数:641.1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拨款438.18万元,占总收入68.34%

            项目支出拨款203.00万元,占总收入31.66%

             

图片5.png

     2.总支出数:640.6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37.69万元,占总支出68.32%

           项目支出203.00万元,占总支出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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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济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名称

上年决算

支出数

本年决算

支出数

本年与上年差异

  

预算数

预决算的差异

人均支出  

公务接待费

10.94

2.89

-8.05

5

-2.11

0.0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4.31

39.33

-24.98

48

-8.67

0.96

因公出国(境)的支出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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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辆己由准旗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封停,现有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使用五年以上的车有5辆。人车比例为8.2:1。  

 

(2)会议费支出情况

上年决算支出数

本年决算支出数

本年与上年

本年预算数

预决算的差异

人均支出数

2.85

7.49

4.64

7.00

0.49

0.18

图片8.png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建议单位公务用车继续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一车一档登记,严格实行车辆燃油费、派车单和出差审批手续,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基本支出结余0.7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结余0.79万元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主要原因是结余增加,因年底未付款。

    (四)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的措施

建议财政部门审批用款计划时,严格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拨款分类,便于预算管理和资金核算相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1.上年度资产总额291.13万元

 2.本年度资产总额292.67万元

 3.较上年度资产总额增加1.54万元,增加原因是现金比上年增加8.45万元,银行存款比上年增加7.98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7.93万元,预付账款减少22.82万元

 4.上年度负债总额24.20万元

 5.本年度负债总额40.14万元

 6.较上年度负债总额15.94万元

 原因主要是收工会会费、党务活动费等款。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1.上年资产总额291.13万元

2.上年负债总额24.20万元

3.上年资产负债率等于8.31%

4.本年度资产总额292.67万元

5.本年度负债总额40.14万元

     6.本年度资产负债率13.72%

原因主要是收工会会费、党务活动费等款,引起资产负债率的变化。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安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决算编审工作水平建议在日常工作中财政部门多给予财务人员培训交流的机会,真正把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到会计基础工作中。

 

                                                 中共准格尔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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