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民政局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6-10-20 12:13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民政局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全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拟定全旗救灾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上报和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全旗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减灾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和实施敬老院建设规划;负责敬老院建设管理,负责全旗五保供养管理员工作。

(五)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拟定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和困难大学生救助方案。

(六)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政策的执行;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和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孤儿供养、收养登记工作。

(七)负责全旗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定全旗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九)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的实施;指导光荣院工作,负责管理烈士纪念物工作。

(十)拟定全旗退役士兵和专业士官的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旗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负责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人员情况

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内设11个股级建制事业单位:婚姻登记办公室(2)、殡葬管理所(5)、救助站(3)、社会工作办公室(2)、双拥办(2)、神山中心敬老院(2)、纳日松敬老院(2)、龙口敬老院(2)、布尔陶亥敬老院(2)、沙圪堵中心敬老院(2)、十二连城敬老院(2)。单位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在编9人,工勤编2人,在编3人,事业编26人,在编20人,离岗待退及退养人员4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

年末我单位在职实有人数32人,其中占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0人。20154月奇秀娥同志退休,占行政编制2015年3月杨凯源同志辞职,占事业编制,其他无变化。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2015年度财政收入预算总计5933.8万元,较上年增加29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预算较上年增加。本年度支出预算总计59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万元),项目支出5505万元(拥军优属16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00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128万元,民政优抚金610万元,民政福利经费65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566万元,义务兵退役补助金1449万元,“五保户”供养经费1450万元,精神病人医疗费5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及物资购置100万元,临时救助300万元,孤儿生活补贴86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8334.07万元,较上年增加33.75%,本年度支出总计8092.56万元,较上年增加39.0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地名普查、烈士塔维修工作和临时救助、福彩公益金、退役军人安置费等经费的增加也使支出随之加大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决算拨款预算总数9.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6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有8量;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共14批次,182人/批次。较2014年度减少了6万元,出现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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