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水乡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0-21 10:23 来源:暖水乡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暖水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三)制定并实施脱贫攻坚规划,抓好扶贫工作,带领全乡人民尽快脱贫致富。

(四)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六)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教育、保护、惩处。协助乡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比较重点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武装部:乡武装部在上级武装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工作负完全责任;负责本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的编制、组织建设、军事训练以及政治教育;负责搞好辖区内的征兵和预备役登记统计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烈属的优抚工作;负责组织民兵,处理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等突发事件。 

    (三)党政综合办: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承办和处理好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决议,抓好党的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农村建设;做好文件收发、传阅、管理、立卷工作;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党委、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决定、决议事项的督办、检查;负责党、政府文件、材料的相关工作及机关日常工作,检查、监督、协调政府机构的工作;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经济发展办:负责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负责项目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协作工作;负责企业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完成乡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社会事业办:负责本乡就业及民政工作;编制辖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村组道路整修与维护管理。 

    (六)综治办: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上访事件;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的创建、达标活动; 负责辖区内来信来访的受理、调查、办理、回复等信访工作。 

    (七)计生办: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具体抓好计划生育管理及督查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乡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上报各种表册、材料;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行育政策,控制人口出生率;落实奖、优、免、补政策的兑现;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计划外生育费的收支、上缴、保管使用工作以及计生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使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努力拓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认真履行向社会服务的承诺。 

    (八)工会:保障全乡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各类经济组织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九)农牧林水服务中心:负责全乡农民各类技术培训、搜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提供科学技术服务;努力推进农业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高农业产业率和农产品质量,保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积极配合上级农业业务主管部门搞好植物检疫、种子检验和农产品检疫等工作;确保全乡农业生产的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十)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宣传党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指导村社建立业余文化组织,开展各项文艺活动;收集整理民间优秀文化遗产、民间地方文艺;组织开展文艺创作活动工,评选和推荐优秀作品,繁荣文化事业;负责全乡有线电视的管理、维护、费用收缴。 

三、2015年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2593.9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2593.92万元。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59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11万元,项目支出1501.81万元。基本支出分别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5.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13万元;项目支出分别用于危房改造104.2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5万元,农村道路建设238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05.55万元,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补贴400.84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8.17万元。

四、“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5年公共财政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共68.43万元。(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二)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41.79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车辆保有量为8辆,比上年减少26万元。(三)公务接待费26.64万元,接待175批次,1875人次,无外事接待,比上年减少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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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人民政府.XLS 43.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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