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水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0-24 11:47 来源: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水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旗关于水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旗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旗和跨旗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其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旗水资源公报。

(三)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政策,拟定旗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旗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旗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全旗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

(六)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旗水利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并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查全旗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国家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旗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黄河河口及水库、塘坝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河流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全旗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

(十)承担全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旗防汛抗旱工作,对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一)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1个,准格尔旗水务局。 

三、水务局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共计收入15184.24万元,其中2014年结转311.04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14873.20万元,2015年共计支出12106.32,结转20153077.9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排污费支出25万元,用于薛家湾镇区污水处理费用,款拨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二)水利工程建设支出6307.55万元,专项用于塔斯哈拉川河道整治工程、南北山供水工程、沙圪堵纳林段重点支流治理工程、薛家湾镇河道应急防洪工程、周家湾棚户区排洪沟整治工程。

(三)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支出800.7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37.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2.98万元。

(四)防汛费出422.26万元,专项用于防凌物资储备70万元,黄河险工维修工程110万元,山洪沟灾害防治232.16万元,防凌防汛经费10.10万元。

五)城乡公共设施支出363.38万元,专项用于塔哈拉川上游河道整治工程(周家湾至王青塔段)工程款。

     (六)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出35万元,专项用于呼斯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七)抗旱支出41万元,用于抗旱拉水、抗旱打井及机泵配套设备。

(八)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支出1913.58万元,用于全旗十个全覆盖人畜饮水工程。

(九)农田水利支出2103.16万元,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工程、病险水库险加固工程、节水重点县建设工程。

(十)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8.9万元,用于水政水资源宣传、封井、水政执法支出。

(十一)城市公共设施支出65.7万元,专项用于北山供水工程和大巴汉图沟河道整治工程上电款。

 四、“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2.4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原因是响应旗委、政府号召,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费),公务用车购置数为零,公务用车保有量年未为6辆。因公出境人数为零,2015年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原因为比上年接待人数、批次增加)。公务接待35批次2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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