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11-02 15:57 来源:市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本地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职责。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

(4)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组织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组织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负责本地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查处侵权行为。

(11)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本地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14)负责对机关及派出机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查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15)承办旗委政府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设置:

准旗工商局为正科级建制,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和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准格尔旗除沙圪堵镇行政区划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派出机构(工商所)7个,挂靠协会3个。

现有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信息中心、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建办、法制股、稽查办、公平交易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企业注册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基层指导股。

派出机构(工商所)7个:薛家湾第一工商所、薛家湾第二工商所、大路工商所(大路新区)、杨四圪咀工商所、龙口工商所(魏家峁)、神山工商所(黄天棉图)、纳日松工商所(勿图门)。

挂靠协会3个:旗消费者协会、旗个体劳动者协会、旗私营企业协会。

 

   3.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准旗工商局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8人,占行政编制77人,占事业编制1人,78人都在编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年初预算92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1.99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9.22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减少44.4万元,减少原因是带薪休假未拔。

2015年支出892.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8万元。

(三)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