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全旗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度全旗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度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严肃执法的措施。
5.研究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6.组织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旗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把好政法部门用人“进口”与“出口”。
7.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承办旗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和调研督查室。综治办和维稳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实配人数19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收入342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800元(人员经费1913900元、公用经费314900元),项目支出1197600元。调整后预算收入28109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940.00元,项目支出630000元。上年结余590244.6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581508.14元。年内支出3072158.37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300.80元(人员经费支出1611894.76元、公用经费支出1026406.04元。),项目支出433857.57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2810940.00元,上年结余590244.6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581508.14元。本年支出3072158.37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300.80元(人员经费支出1611894.76元、公用经费支出1026406.04元。),项目支出433857.57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20694.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5923.6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12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4340.00元。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公务接待费 4600元(接待4批48人次),上年公务接待费8610元,减少4010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738.27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008.74元,减少8270.47元,年初账面公务用车4辆,实际保有量2辆,今年处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账面公务用车3辆,实际保有量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提倡节俭办公,减少公车使用次数等,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年会议费10870元,上年会议费1293元,比上年增加9577元。会议费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旗委成立了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故会议量增加。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总结转329026.28元,其中基本收支结转124147.34元,项目支出结转196142.43元,银行利息8736.51。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合计1825666.28元,其中固定资产1489159.00元,比上年减少310660元。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量的81.57%,交通工具 937400元,占固定资产的62.95%。负债合计7481元, 包括工会今年会费4481元和上年度人事劳动局福利费3000元。净资产合计1818185.28元,包括资产基金1489159.00元,基本结转320289.77元和银行利息结转8736.51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 | 40.4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