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旗政法委2015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14 16:07 来源: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全旗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度全旗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度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严肃执法的措施。

    5.研究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6.组织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旗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把好政法部门用人进口出口

7.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承办旗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和调研督查室。综治办和维稳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实配人数19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收入3426400,其中基本支出2228800元(人员经费1913900元、公用经费314900元),项目支出1197600元。调整后预算收入28109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940.00元,项目支出630000元。上年结余590244.6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581508.14元。支出3072158.37其中基本支出2638300.80元(人员经费支出1611894.76元、公用经费支出1026406.04元。),项目支出433857.57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收入2810940.00,上年结余590244.6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581508.14元。本年支出3072158.37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300.80元(人员经费支出1611894.76元、公用经费支出1026406.04元。),项目支出433857.57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20694.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5923.6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12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4340.00元。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公务接待费 4600元(接待4批48人次),上年公务接待费8610,减少4010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738.27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008.74,减少8270.47,年初账面公务用车4辆,实际保有量2辆,今年处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账面公务用车3辆,实际保有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提倡节俭办公,减少公车使用次数等,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年会议费10870元,上年会议费1293元,比上年增加9577会议费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旗委成立了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故会议量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总结转329026.28元,其中基本收支结转124147.34元,项目支出结转196142.43元,银行利息8736.51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合计1825666.28元,其中固定资产1489159.00,比上年减少310660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量81.57%,交通工具 937400,占固定资产的62.95%负债合计7481, 包括工会今年会费4481元和上年度人事劳动局福利费3000元。净资产合计1818185.28元,包括资产基金1489159.00元,基本结转320289.77元和银行利息结转8736.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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