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
发布时间:2017-10-12 10:20 来源:编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关于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决定,并拟定相应政策、规定、办法,经编委会议研究报旗委、旗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机构编制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

    (2)负责全旗党政机关、乡镇、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职能管理、领导职数管理和监督工作。

    (3)做好全旗行政、事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拟定、审议、报批和组织实施及指导工作。

    (4)拟定提出旗直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方案,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5)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拟订旗级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旗直机关、乡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单列编制及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6)统一承办旗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名臣、相当级别确定及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7)研究拟订全旗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定编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旗事业单位定编标准;管理全旗事业编制总额;审核旗直属事业单位、旗各部门、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含领导职数) 和经费来源,报市编委批复。

    (8)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统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在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全旗各级各类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提出查处意见。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设置为独立机构1个,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共计核定编制12名。2017年年初我单位列入预算开支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财政拨款开支人数6人(行政编制),财政补助开支人数5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收入119.21万元,支出119.21万元。决算收入136.32万元,支出129.4万元。增加原因:年初未列入预算收入和支出休假补贴10.48万元、驻村补贴2.4万元、全旗域名管理费12万元、实绩考核奖金7万元。

、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85.8万元,支出总计185.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6.86万元,下降16.6%;支出减少36.86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2014年度结余结转机要房建设款后又用于机要房建设装修,导致2015年收入和支出对比2016年度较大。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3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万元,占91%;项目支出11.61万元,占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57万元,支出总计185.5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6.87万元,下降16.6%;支出减少36.87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2014年度结余结转机要房建设款后又用于机要房建设装修,导致2015年收入和支出对比2016年度较大。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万元,占91%;项目支出11.61万元,占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78万元、津贴补贴56.03万元、奖金2.26万元、购房补贴4.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调整;公用经费2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1万元、差旅费7.99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8、福利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万元,较上年减少1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机要房建设装修费用。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由于工作失误,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车均运维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执法改革等业务量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8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验收。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7万元,比2015年减少19.84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2015年机要房装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目标
  通过查找、梳理、评估对财政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达到以下目标:
    (1)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好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3)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4)预决算报告和相关报告、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完整。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娟琴    联系电话:0477-488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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