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3 09:45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拓展服务领域,推动青少年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3.转移工作重心,加强基层工作。创新基层组织制度,使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方式从依托单位设置为主转变为适应团员青年就业、生活的具体情况灵活设置;从以自上而下管理为主转变为以科学管理与加强团内民主、提高团员青年参与的积极性相结合;从以支部为活动为主体转变为以基层团委与支部共同成为活动主体,全面活跃基层工作。

4.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推动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设置:准旗团委机构内设三部一室,分别为组宣部、青工农牧部、学校权益部和办公室。

单位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并加以落实,领导基层共青团工作。

2.加强团组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团干部的培训、提拔和使用工作,同时做好发展团员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向旗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本地区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

4.指导企业、学校、农村和城镇社区共青团工作.

5.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帮助解决少先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少先队事业全面发展。

6.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

7.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支出预算数安排为121.87万元,较2015年收入支出预算126.4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单位人员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278.49万元,支出249.4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9.80万元,支出增加50.34万元。 收入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拨入并支出准格尔旗共青团青年创业园补助资金1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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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278.4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总支出为24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2万元,占36.2%;项目支出159.14万元,占63.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8.49万元,支出249.4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9.79万元,支出增加50.34万元。 收入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拨入并支出准格尔旗共青团青年创业园补助资金142.7万元。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2万元,占36.2%;项目支出159.14万元,占63.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占94.6%;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公务运行燃油,较上年较(3.11万元)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公车维修费与保险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5人次。主要用于组织志愿者服务全旗大型赛会工作餐。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

年度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合计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

2016

准旗团委

3.68

0.20

0

3.88

2015

3.11

0.21

0

3.32

2016年2015年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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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8万元,比2015年增减少23.21万元,降低44%。主要原因是:2016年会议费支出较2015年较少,2015年存在会议费支出由采购办支付并同时计入我单位账户现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按照旗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本质优化支出机构,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申报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瑞勤    联系电话:0477-422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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