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老干部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5 10:34 来源:老干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老干部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准格尔旗离休干部和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旗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负责督促检查关于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3.按政策规定办理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及有关事宜,做好协调工作。

4.负责指导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积极组织其发挥作用。

5.指导旗老干部服务中心的工作。

6.协助旗委、政府组织安排重大节日对全旗离休老干部及其遗属的慰问工作。

7.负责全旗老干部的信访接待工作。

8.负责全旗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为旗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9.承办旗委、政府和旗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共一个机构,当年无变动。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170.56万元,财政实际拨付169.28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151.74万元;项目支出:47.60万元。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170.56万元,实际支付199.34万元。

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安排考察费和报刊费,因上年度有剩余结转资金,本年度未拨付,本年度列支上年度剩余考察费和报刊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32.13万元,支出总计232.1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7.59万元,下降-22.6%;支出减少-67.59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下降原因是上年度剩余结转资金考察费及报刊费,本年度未拨付,故较上年度减少;二是本年度较上年度支出下降原因是我单位根据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本单位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6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2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4万元,占76.1%;项目支出47.61万元,占23.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13万元,支出总计232.1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少-67.59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下降原因是上年度剩余结转资金考察费及报刊费,本年度未拨付,故较上年度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4万元,占76.1%;项目支出47.61万元,占23.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72万元、津贴补贴62.04万元、奖金2.3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购房补贴4.8万元,较上年减少-5.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3名人员工资在本局发放,本年度3名人员工资在薛家湾老干部服务中心发放;公用经费5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8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3.11万元、维修(护)费4.18万元、会议费0.88万元、培训费0.5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16.40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6万元,较上年减少-2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改变,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预算的2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3.8%。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

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减少是因为根据政策要求,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②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是因为按照单位实际实有车辆,每台车60,000.00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占95.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车均运维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是因为上年车辆上缴封存,无发生费用,今年车辆进行大维修、缴纳车保险费用以及“十个全覆盖”工程下乡次数增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2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包扶村、市局来人、老干部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4万元,比2015年减少-25.57万元,降低-30.8%。主要原因是:因为根据政策要求,严格压缩我单位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5年相比无变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准旗老干部局预算项目仅设置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基本预算支出和项目预算支出。基本预算支出是指保障准旗老干部局正常开展办公的经费,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基本支出;项目预算支出是本局对老干部进行节日慰问,老干部的定期体检,和外出学习考察费,以及报刊征订费。

        2.预算绩效评价总体情况:一是积极落实了旗委、政府文件精神,推进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并实施绩效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不低于本单位预算全部项目支出的30%。三是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推进本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的公开。五是确定2016年部门决算中绩效管理信息的公开要求,配合旗财政的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六是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玉华    联系电话:0477-422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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