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10:22 来源:农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准格尔旗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属政府直属单位,负责全旗农牧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二)负责农牧业机械操作手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三)对农牧业机械的质量监督检查,对农牧业机械生产的安全管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

(四)负责农牧业机械的入户、驾驶员或农牧业机械操作手驾驶证和操作证的考核办理工作以及对农机服务队或农机服务组织的培养、扶持。

(五)积极引导农机大户或农机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全旗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节约成本,增加效益,推进新农村进程,为建设现代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机械化生产服务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农机局负责全旗农牧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预算单位1个,准格尔旗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内部设立办公室、推广站、监理站、质投站、计财股、科教股六个部门,20个编制,实有20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合计958.43万元,比年初预算233.61万元多724.82万元,是因为增加了农机购机补贴;2016年支出合计326.73万元,比年初预算多93.12万元,是因为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94.1万元,支出总计994.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18.84万元,增长47.2%;支出增加318.84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5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43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2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5万元,占71%;项目支出94.87万元,占2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4.1万元,支出总计994.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29.39万元,增长49.6%;支出增加329.39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加了农机购置补贴。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85万元,占71%;项目支出94.87万元,占2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20万元、津贴补贴119.85万元、奖金4.42万元,较上年增加2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工资;公用经费4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4万元、印刷费0.88万元、差旅费4.78万元、维修费2.32万元、培训费1.2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7.14万元、福利费4.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1万元、其它交通费12万元,较上减少年4.6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单位不涉及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01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占95.2%;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4.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单位不涉及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用于燃料费、过路费、修理费、保险费的支出。车均运维费6万元,较上减少年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车辆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万元,接待20批次,共接待60人次。主要用于开农机现场会的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8万元,比2015年增加4.66万元,增加1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全面深化农机改革为抓手,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引进先进的农业机械化产品,较好地完成了旗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农机推广工作

继续推广应用了机耕、机播、机收、机械深施化肥、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植保等技术措施,全年共完成机耕84万亩、机播61万亩、机收15万亩,机械化肥深施13.8万亩、机械秸秆粉碎还田2.1万亩。

(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一是今年我局组织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经常性到各苏木乡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对拖拉机入户、驾驶员办理驾驶证的工作力度。今年共完成拖拉机入户92台。三是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在全旗各苏木乡镇共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0份,张贴、发放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挂图1000余张。

(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今年上半年争取到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0万元,自治区20万元,截至10月底,已补贴各类农机具355台(件),受益农户294户。

(四)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

我局组织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执法人员深入全旗各苏木乡镇对农机销售维修网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经统计,全旗共有农机(专、兼)营维修网点39个,从业人员58人。同时加强了对今年享受补贴购置的拖拉机及配套机具、其他机械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鄂尔多斯市农机局2016年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今年,我们狠抓了教育培训工作,共培训农机手610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乃林    联系电话:0477-42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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