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17:05 来源:农业综合开发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职能是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项目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准格尔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属于股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2004年末编办核准编制8人,全年财政供养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628.98万元,年初预算数122.97万元,决算数2629.98万元。原因年初预算只包括公务运行经费和项目前期费用两部分,不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本年支出决算数2163.45万元,年初预算122.97万元,预算支出只包括公务运行经费支出和项目前期费用支出两部分,未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级专项资金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026.58万元,支出总计3,026.5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95.25万元,增长225%;支出增加2,095.2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准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级专项资金600万元在2016年中陆续拨入;二是2015年准旗部门项目财政资金66万元也是在2016年拨入;三是2015年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130万元在2016年拨入;四是2016年土地项目一二批拨款800万元、产业化项目拨款400万元、部门项目500万元在2016年拨入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62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8.98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16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5万元,占5.4%;项目支出2,047.4万元,占94.6%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26.58万元,支出总计3,026.5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98.68万元,增长226.2%;支出增加2,098.68万元,增长226.2%。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政府财政紧张,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款、部门项目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款都是在2016年陆续拨入;二是政府加大农业项目投资;三是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部门项目资金、产业化项目资金都在2016年拨入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6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5万元,占5.4%;项目支出2,047.4万元,占94.6%。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76万元(基本工资26.91万元,津贴补贴55.77万元,奖金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扶贫生活补助0.2)万元,购房补贴4.8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涨幅不大。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涨幅不大,有上涨的有下降的,基本工资相比上年上涨了;公用经费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咨询费0.3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4.59万元、维修(护)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劳务费2.58万元、福利费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69万元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59万元)较上年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旗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超标。公用经费这块减少了3.54万元。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2%。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幅度不大;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只完成预算的32%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占98.7%;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单位不涉及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用于下乡过路费、燃料费、修理费。车均运维费6.1万元,较上年减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涨幅不大,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8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4人次。公务接待费用于上级部门验收产生的费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2015年车辆改革把公务用车收回去,2016年单位下乡频繁编办配置一辆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按照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做好财政部驻内蒙古专员办对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绩效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4号)的要求,为确保我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接近真实水平,达到科学、规范、合理和实事求是的要求,在建立健全评价制度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中,应突出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指绩效评价时选定的评价指标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目标和项目管理工作要有直接的联系,评价时围绕项目建设与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办法、程序和对项目建成后实际效果的衡量来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成果和项目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如实反映项目与资金的管理运作情况。

二是 经济性原则。经济性原则是指选取评价指标时要考虑现实条件及可操作性,选择了具有普遍代表性和实用性、能最大程度上满足绩效评价要求的指标,使对指标的评价达到经济实用、简便易行。

三是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评价指标的选取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身的特点,按照每个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对重要性指标(如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效益等指标)就应加大权重、重点考核,对一些次要指标须简化处理、减少权重,使得所选择的指标既能准确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为项目验收提供真实、可靠、可行的依据。 

四是合规性原则。合规性原则,一是指对每个指标的评价必须要有合法、规范、真实的资料进行对比验证,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评价活动,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二是指评价时遵循了国家或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及其权重和评分标准,使绩效评价能口经统一、相互可比。

2、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工作过程中,我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重点项目资金评价。本级以财政专项资金为绩效评价突破口,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探索评价结果多种应用方式,以绩效评价为手段,深入落实预决算公开、严控“三公经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等财政管理规定;逐步探索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结合的方式,减少财政低效投入项目,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逐步实现评价范围“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财政政策和财政管理”的横向覆盖。

三是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全面推进部门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组。为了扎实搞好绩效评价工作,我们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三位副主任任副组长,技术、财务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并按项目区,组建了二个绩效评价小组分别开展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时间到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477-4220884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大小
1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xls 56.00KB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