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兽医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6 17:21 来源:兽医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兽医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兽医局主要承担的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草拟并实施全旗动物防疫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全旗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并拟定实施全旗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管理和监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负责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职业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旗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工作;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考核、录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兽医行业的相关项目及基建项目;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8年我旗全面启动实施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经旗委第10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准格尔旗兽医局于同年10月正式组建成立,隶属旗农牧业局,副科级建制,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财、物权独立运行。兽医局为全旗兽医行政管理专设机构,内设机构及局属二级单位包括办公室、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药械管理站(2012年经旗机构编制办同意改组为动物药品监督管理站)。兽医局的成立标志着我旗兽医事业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里程。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兽医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9,322,800.00元,财政实际拨付13,327,466.93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9,323,466.93元;项目支出:4,004,000.00元。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9,322,800.00元,实际支付13,041,657.28元,本年度决算收入较预算收入增大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专项资金防疫员工资、布病防控经费、消毒站经费、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不在预算内拨付。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508.12万元,支出总计1,508.1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9.67万元,增长6.3%;支出增加89.6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增加了公路检查站经费、奶牛两病防控经费、布病防控经费等上级专项收入。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3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2.75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0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04万元,占72.1%;项目支出364.12万元,占27.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8.12万元,支出总计1,508.1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9.67万元,增长6.3%;支出增加(减少)89.67万元,增长(下降)6.3%。主要原因:增加了公路检查站经费、奶牛两病防控经费、布病防控经费等上级专项收入。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04万元,占72.2%;项目支出361.15万元,占27.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7.12万元、津贴补贴230.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7万元、绩效工资221.73万元、购房补贴35.40万元、抚恤金11.51万元、生活补助30.89万元、其他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7万元,较上年增加100.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变动较大,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19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5万元、印刷费3.89万元、咨询费1.14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31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0.82万元、取暖费1.78万元、差旅费33.18万元、维修(护)费6.21万元、租赁费4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劳务费1.25万元、福利费15.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3万元,较上年减少-4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57.45万元,完成预算的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02万元,完成预算的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减少是因为根据政策要求,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7.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02万元,占99.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0.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02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及燃油费、保险费,车均运维费3.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业务量增大,经常下乡。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3万元,接待15批次,共接待147人次。因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基层工作人员到单位办事等情况需要购买餐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与2015年无增减变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与2015年无增减变动;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毒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认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管理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红梅    联系电话:0477-488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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