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农牧业、农牧区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旗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政策性意见, 草拟相关重要政策、监督检查农村政策和“三农三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承担农村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农村改革与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承担全旗城乡统筹工作的指导、监督任务;研究提出全旗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全旗农牧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掌握反映各苏木乡镇“三农三牧”工作动态和信息,提出相关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旗农村扶贫开发、人口转移工作、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准格尔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部设四个内设机构。
综合室,承担全旗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和会议报告、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以旗委、政府名义下发的综合性涉农涉牧政策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革和发展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性分析;负责机关日常事务、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和对外交流工作。及时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室,承担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草拟相关政策;参与研究草拟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的政策,参与研究相关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生态移民、巩固退耕还林生态移民项目、生态脆弱地区扶贫移民项目;及时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会发展室,承担农村社会发展(包括社会事业发展、民主法治、精神文明、社会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草拟相关政策;参与研究起草农村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全旗农村社会发展改革工作;及时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城乡统筹发展室,组织开展城乡统筹发展有关问题调查研究和草拟相关政策;参与编制全旗城乡统筹规划,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城乡联动改革;指导新农村建设。
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21人,2015年4月,按照《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准格尔旗农村牧区工作部的通知》(准机编字﹝2015﹞6号)文件精神,原旗新农办全体16人和旗人口转移办5人正式整合为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并开展日常工作。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23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2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55.56万元,支出47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78万元,项目支出285.26万元。决算较预算增加原因为本年支付了上年结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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