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6 20:53 来源: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市旗有关政策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旗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开发区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权限负责开发区财政运行管理;协调开发区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

(4).按照权限、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开发区范围内行使旗级规划管理、林业行政审批、水务管理等权限。

(5).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咨询和协调服务,组织和监督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开发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开发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处理开发区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开发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核定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人员编制80名,原核定开发区行政事业编制不变,不足部分在准格尔旗直编制中调剂解决,核定开发区党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2名,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7名(9正18副)。

第二部分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预算收入为39580.69万元,预算支出为39580.69万元,本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36964.52万元,其他收入2616.17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9,580.69万元,支出总计39,580.6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965.86万元,增长54%;支出增加13965.86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陶瓷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高家圪旦征地拆迁支出、置换债券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9,58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64.52万元,占93.4%;其他收入2,616.17万元,占6.6%。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9,58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5.52万元,占15.1%;项目支出33,585.17万元,占84.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964.52万元,支出总计36,964.5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349.69万元,增长44%;支出增加2,900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高家圪旦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06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5.52万元,占17.6%;项目支出28,069万元,占82.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5.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9.94万元、津贴补贴863.75万元、奖金38.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84万元、绩效工资77.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25万元、抚恤金10.52万元、住房公积金193.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较上年增加2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丧葬抚恤金和零星人员调资;公用经费4,0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0.67万元,、印刷费25.35万元、咨询费67.47万元、手续费85.40万元、水12.90万元、电费68.67万元、邮电费189.71万元,取暖费49.28万元,物业管理费215.28万元,差旅费175.31万元、维修费133.72万元、租赁费8.64万元、会议费21.93万元、培训费17.01万元、公务接待费67.96万元、劳务费749.96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0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1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4.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4.34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6万元,较上年增加1719.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购买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没超过年初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7.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67万元,占59.5%;公务接待费支出67.96万元,占40.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67万元,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7.9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7.96万元,接待293批次,共接待5,494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的慰问和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1.9万元,比2015年减少19.64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一般公务用车20辆,比2015年增加5辆,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以前年度封停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比2015年增加19辆,主要原因是:清产核资时盘盈车辆;其他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车辆,比2015年减少10辆,主要原因是:清产核资时报废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慧琴    联系电话:0477-4928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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