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12:00 来源:水保监督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设立于2012年6月,是旗水土保持局下设的二级单位,准科级建制。其前身为1990年5月设立的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2012年6月正式更名为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全局在职职工36人,其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32人,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34人,中共党员16人,现有34人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

其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监督实施;依法征收和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搞好返还治理示范项目建设;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调解处理水保事务纠纷,依法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设施;普查和监督检查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及危害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管护工作,行使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2.对《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准格尔旗境内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设施;、

3.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4.负责组织建立该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典型示范区,组织开展有关试验研究;

5.负责调处旗内的水土流失纠纷,对典型水土流失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具体处理建议;

6.负责组织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认真实施水土保持返还治理项目;

7.积极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土流失案件;

8.承办水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财务股

3.城镇建设项目监督执法股

4.线型工程项目监督执法股

5.煤炭开采项目监督执法股

6.治理项目保护室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本年收入预算数43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436.72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数572.09其中:本年收入571.5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53万元比预算增加135.37万元,增加原因:由于工作需要追加了运行经费和水土保持监督经费。

2本年支出预算数43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36.72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48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算数485.89万元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9.17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49.17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72.09万元,支出总计572.0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67.47万元,增长41.4%;支出增加167.47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的增长;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7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8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89万元,占95.9%;项目支出20万元,占4.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2.09万元,支出总计572.0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67.47万元,增长41.4%;支出增加167.47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的增长;二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经费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89万元,占95.9%;项目支出20万元,占4.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2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比上年增加49.9元绩效工资比上年增加-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12.56万元;公用经费11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增加3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82万元水电费增加1.09、差旅费增加21.39万元、维修费增加7.79万元、劳务费增加1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0.98万元。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信息化建设,极大减少督查次数公务用车随之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万元,占96.1%;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过路费以及日常的维修费,车均运维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3.9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信息化建设,极大减少督查次数公务用车随之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74人次。主要用于一是用于接待上级水行政部门来我旗督查水土保持工作;二是接待兄弟旗县来我局交流学习。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5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本年政府调拨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按照市旗两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

(一)成立绩效工资方案实施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组成人员为班子成员及部分股室人员,全面负责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的具体工作

(二)确定考核评比项目。进行考核评比的项目暂定为两项,即工作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考核。两项考核内容实行单独考核、单独核算,考核结果均与绩效工资挂钩。

(三)制定实施绩效工资制的各相关细则。特别是工作业绩考核评比细则,要对全体职工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等,能量化的要量化,能详细的要详细,要做到科学合理、简单明了,使实施工作易于操作,在考核评比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雪    联系电话:0477-421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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