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教育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旗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旗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管理全旗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
(3)指导各类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
(4)统筹管理本级及二级单位预算内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
(5)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和指导全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
(6)负责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管理教师聘任与考核工作;规划组织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指导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选任工作。
(7)指导全旗教师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管理全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学历教育考试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拟订全旗中小学的年度招生计划,主管全旗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全旗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9)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旗中小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旗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旗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监督贫困大学生的救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大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审批、发放和管理。指导全旗勤工俭学工作。
(11)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法制教育等工作,创建平安校园。
(12)负责社会力量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设立审批。
(13)社会体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主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全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期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和体育事业。
2016年末独立机构为77个,较2015年75个机构增加2个,为:准格尔旗薛家湾第九小学、准格尔旗薛家湾民族幼儿园。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决算总收入1016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3278.9万元,事业收入692.4万元,其他收入7713.2万元;2016年初预算800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04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2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发2015年休假补贴4500万元;二是上级专项资金8500万元(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助学金、城乡低保大学生高校资助、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等)。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1,750.33万元,支出总计101,750.3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424.52万元,增长20.7%;支出增加17,424.52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15年休假补贴4500万元;二是其他收入(政府化债资金)4000万元;三是上交幼儿保教费纳入财政预算6124万元;四是上级专项资金2800.52万元(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助学金、城乡低保大学生高校资助、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等)。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1,68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78.92万元,占91.7%;事业收入692.4万元,占0.7%;其他收入7,713.18万元,占7.6%。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1,75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93.91万元,占69.2%;项目支出31,356.44万元,占30.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344.75万元,支出总计93,344.7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469.5万元,增长11.3%;支出增加9,469.5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15年休假补贴4500万元;二是幼儿保教费2169万元;二是上级专项资金2800.52万元(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助学金、城乡低保大学生高校资助、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等)。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0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81.47万元,占75.6%;项目支出22,440.79万元,占24.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4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56.8万元、津贴补贴10284.79万元、奖金101.17万元、绩效工资21514.85万元、抚恤金500.08万元、奖励金3994.21万元、购房补贴2490.75万元,较上年增加6,7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初补发2015年休假补贴4500万元及人员工资增长2200万元;公用经费14,23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54.44万元、水费122.09万元、电费236.56万元、邮电费33.67万元、取暖费2309.55万元、物业管理费17.04万元、差旅费103.43万元、维修费1.78万元、培训费194.77万元、公务接待费3.77万元、劳务费(临时工工资)3695.58万元、福利费1182.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09.8万元,较上年增加5,901.4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630万元、水费80万元、电费18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356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差旅费48万元、培训费93万元、福利费增加1182.67万元、劳务费增加1253万元。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的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22万元,完成预算的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二级单位部分车辆封存后未发生交通费用;二是公务接待费未列入年初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22万元,占93.8%;公务接待费支出3.77万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22万元,用于车辆保险、维修及燃油费用,车均运维费1.4万元,较上年增加13.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府封存部分二级单位车辆,16年返还并启用,增加相关车辆保险、维修及燃油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7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77万元,接待15批次,共接待24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新建校舍项目移交接待;二是市安全科安全检查接待;三是自治区全面改薄验收接待;四是市对旗督导验收(基础教育、中职教育)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43万元,比2015年增加167.44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2015年教育局与体育局合并,2016年体育事业费增加82万元,招聘教师考务费9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77万元,比2015年减少-2,687.03万元,降低-79.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5年准格尔旗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验收,为全旗中小学采购短缺仪器设备计2000多万,到2016年已基本完成现有学校设备配备;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220.9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为全旗中小学配置了心理咨询室仪器等服务,2016年不需要再进行重复配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辆,比2015年增加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自评情况
(1)基础工作管理。单位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对上级做出的批示和下发的预算批发非常的关心。在一些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做的有些欠缺,有待提高和完善。
(2)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按时将各类补贴等发放到位,从无拖欠。
(3)绩效评价管理。
2016年我单位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明 联系电话:0477-39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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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67.0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