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17:07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旗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划,监督环境保护有关地方性法规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政策的执行;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全旗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定全旗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和处理工作;监督落实全旗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旗人民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协同上级部门组织管理排污权交易;组织实施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办法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各减排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5)负责提出我旗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落实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6)负责初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承担全旗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的责任。落实全旗各类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8)指导、协调、监督全旗生态保护和绿色创建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和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和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全旗电磁辐射和放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制度,负责电磁辐射、放射源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电磁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10)负责全旗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全旗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开展环境统计工作,统一发布全旗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旗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数:4个,行政机构:1个。

(2)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行政机构:1个。当年无变动。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1010.12万元,财政实际拨付2023.73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723.73万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1010.12万元,实际支付1697.84万元,具体分析如下图所示: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589.12万元

 

630.93万元

 

589.12万元

630.93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

71万元

92.8万元

71万元

75.81万元

项目支出

 

350万元

1300万元

350万元

991.1万元

合计

 

1010.12万元

2023.73万元

1010.12万元

1697.84万元

 

图片1.png

差异原因:

本年度决算收入较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上级项目资金,本年度拨入实绩考核奖、驻村干部补贴及推进组工作经费。

    本年度决算支出较预算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驻村干部补贴款及上级专项资金。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30.11万元,支出总计2,030.1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875.65万元,下降48%;支出减少1,875.6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77.69万元,因2016年分配了19名复转军人以及工资调资变动,故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81.35万元,本年度压缩经费支出;三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197.88万元,本年度项目拨款减少,支出也随之减少;四是年底结转较上年增加325.89万元,本年度项目资金还在支付中,未支付完毕。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02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3.73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73万元,占41.6%;项目支出991.1万元,占58.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0.11万元,支出总计2,030.1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875.65万元,下降48%;支出减少1,875.6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77.69万元,因2016年分配了19名复转军人以及工资调资变动,故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81.35万元,本年度压缩经费支出;三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2197.88万元,本年度项目拨款减少,支出也随之减少;四是年底结转较上年增加325.89万元,本年度项目资金还在支付中,未支付完毕。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73万元,占41.6%;项目支出991.1万元,占58.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63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546.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6.18万元,津贴补贴376.25万元,奖金12.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9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4万元(其中:购房补贴31.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万元)。较上年增加7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分配了19名复转军人以及工资调资变动,故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126.1万元,主要包括:1.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7万元(其中:办公费10.82万元,咨询费1.2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差旅费22.13万元,租赁费0.17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专用材料费1.38万元,劳务费22.03万元,福利费1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2.0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3万元)。较上年减少8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功能分类调整所导致本年度比上年度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是因为根据政策要求,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1万元,占95.1%;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9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监测、排污费核定、征收、追缴、环境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车均运维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8.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年度工作任务重,公务用车频繁,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导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超支。一是在矿区环境整治期间,我局具体负责准格尔召镇与纳日松镇环境整治,在为期三个月的时间里出动工作人员较多,公务用车较为频繁;二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巡视期间,工作任务较多,全体干部职工节假日保持在岗在位,共受理41起信访案件,各分管领导和股室站队人员“跑现场”频繁;三是在执法大练兵期间,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需经常“下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四是在安全大检查期间,我局对所属辖区进行环境安全大检查,所有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45万元,接待28批次,共接待255人次。主要用于全旗环境容量评估和重点环境治理项目专家论证、评审等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万元,比2015年减少61.27万元,降低32.7%。主要原因是:因为根据政策要求,我局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103.8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调整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导致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减少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比2015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调整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导致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增加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本单位主要由财务人员进行填报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决算分析评价说明、查询模板说明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再由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确保无误,最后由财务人员报送财政局进行审核。

2.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财政部门对本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顺利。

3.我中心对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无意见建议。

4.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无建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兰英    联系电话:0477-421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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