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6 12:11 来源:卫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本情况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5〕3号)精神,组建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二)负责制定全旗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并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拟订和实施全旗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负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和监督;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以及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

(八)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制定实施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考核评估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旗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制定实施蒙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蒙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蒙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蒙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蒙中医药文化。

(十六)负责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十七)承担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人员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卫生应急办)、财务股、人事股、宣传与法制股(行政许可审批股)、规划与信息股、公共卫生股、医政药政与科教股、蒙中医药股(旗蒙中医药管理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考核评价股、政策研究与体制改革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本部门编制数总计1130个,其中,行政编制23个,事业编制1107个。年末实有人数总计1335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1311人,其他人员8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

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29个预算单位,包括:

   1.二级单位:准格尔旗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准格尔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准格尔旗妇幼保健所、准格尔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准格尔旗卫生监督所。

   2.旗直医院:准格尔旗中心医院、准格尔旗中蒙医院、准格尔旗人民医院、准格尔旗大路医院。

   3.乡镇卫生院:准格尔旗龙口镇中心卫生院、准格尔旗龙口镇魏家峁卫生院、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中心卫生院、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海子塔卫生院、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窑沟卫生院、准格尔旗暖水乡中心卫生院、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纳林卫生院、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西营子卫生院、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中心卫生院、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卫生院、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中心卫生院、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中心卫生院、准格尔旗大路镇中心卫生院。

    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格尔旗蓝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格尔旗友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格尔旗迎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格尔旗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4356.85万元,决算收入总计83551.4万元,增加59194.55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7.58万元,事业收入34359.72万元,其他收入14118.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入差额995.8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93.0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56.85万元,年末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84.43万元,增加1727.58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福利等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预算支出总计24356.85万元,决算支出总计83551.4万元,增加59194.55万元,增加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03.57万元,事业支出32946.84万元,其他支出13878.47万元,结余分配264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17.0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56.85万元,年末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60.42万元,增加5803.57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福利等增加;卫生计生专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3,551.4万元,支出总计83,551.4万元。因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2015年度决算报表按卫生局、计生局分别报送,2016年度决算报表按组建后单位报送,故此处不与2015年度数据作对比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74,56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84.43万元,占35%;事业收入34,359.72万元,占46.1%;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118.38万元,占18.9%。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6,98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40.98万元,占61.2%;项目支出29,844.75万元,占38.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77.48万元,支出总计34,077.48万元。因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2015年度决算报表按卫生局、计生局分别报送,2016年度决算报表按组建后单位报送,故此处不与2015年度数据作对比说明。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16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1.06万元,占51.7%;项目支出14,569.36万元,占48.3%。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9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8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91.59万元,津贴补贴2736.49万元,奖金156.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7万元,伙食补助费0.17万元,绩效工资2031.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7.41万元。公用经费3,70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36万元,印刷费59.1万元,会议费4.38万元,培训费23.13万元,公务接待费3.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2万元,差旅费104.7万元,专用材料费1464.18万元,福利费184.76万元,工会经费26.08万元,手续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69.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37万元,债务利息支出606.91万元。因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2015年度决算报表按卫生局、计生局分别报送,2016年度决算报表按组建后单位报送,故此处不与2015年度数据作对比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2.3%。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机构合并,年初预算未按新组建单位进行预算;二是本年度业务量增加,部分单位公车使用次数及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准格尔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万元,占91.9%;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占8.1%。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车均运维费5.6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98万元,接待17批次,共接待243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因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2015年度决算报表按卫生局、计生局分别报送,2016年度决算报表按组建后单位报送,故此处不与2015年度数据作对比说明。

(2)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3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车均运维费6.1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及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准格尔旗卫生监督所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占85.4%;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占14.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4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车均运维费0.7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管办收回公务用车5辆,国资办还未发出统一核减文件,未从账里核减,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88万元,接待18批次,共接待90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准格尔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占99.1%;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0.9%。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车均运维费3.2万元,较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及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3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3人次。主要用于慢性病审批工作餐

(5)准格尔旗妇幼保健院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占93.1%;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6.9%。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车均运维费3.3万元,较上年增加6.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次数较往年增加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及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接待16批次,共接待15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工作。

注:本医疗机构2016年1—11月份全称为准格尔旗妇幼保健院,2016年12月份由于政策原因又恢复原名准格尔旗大路医院。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5.53万元。因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2015年度决算报表按卫生局、计生局分别报送,2016年度决算报表按组建后单位报送,故此处不与2015年度数据作对比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6.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万元。因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2015年度决算报表按卫生局、计生局分别报送,2016年度决算报表按组建后单位报送,故此处不与2015年度数据作对比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8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救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中联医院信息系统、异地备份机房装备系统等办公设备,这些通用设备主要用于辅助医疗卫生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0台(套),主要是全身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胃肠镜、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这些专用设备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卫生救治工作。因本部门为新组建单位,2015年度决算报表按卫生局、计生局分别报送,2016年度决算报表按组建后单位报送,故此处不与2015年度数据作对比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要求,本部门认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管理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姜    联系电话:0477-4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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