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16:12 来源: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拟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分析和预测全旗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二)承担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旗直部门和园区(开发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

(三)负责汇集和发布全旗安全生产信息, 综合管理全旗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旗人民政府授权, 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分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四)承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和分解全旗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按年度进行考核和检查落实 。

(五)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六)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乙类(无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进行备案,并进行监督管理 。

(七)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等八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 。

(八) 指导、协调全旗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九)负责工矿商贸(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国家另有规定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 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使用情况 。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文秘、档案、电子政务、保密、信访、保卫、会务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承办安全生产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的实施。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国家另有规定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国家另有规定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负责信息采集、报送等宣传工作,指导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

负责安全生产装备、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旗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的制定、分解下达、检查落实和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综合管理全旗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汇集和新闻发布工作;受理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接报处置和统计工作以及全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调查处理;分析和预测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委会季度分析会议;指导、协调全旗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指导、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对全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管理全旗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全旗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条件、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乙类(无储存)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进行备案,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矿山监督管理股

依法对全旗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天然气和石油勘探)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察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进行查处;组织、指导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依法对尾矿库和非煤矿山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六)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

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水保、农牧业、林业、邮政、电信、旅游、教育、文化、卫生、农业机械、消防、质检、电力、盐业、地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冶金、商贸、机械、有色、轻工、纺织、建材、烟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

组织指导分管行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承担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八)管道监督管理股

负责天然气、煤制气、煤制油、石油管道输送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天然气、煤制气、煤制油、石油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监督有关单位履行天然气、煤制气、煤制油、石油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天然气、煤制气、煤制油、石油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准格尔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为4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 3 名 。

事业编制16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预算总数为396.91万元。

2016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936.26万元,比预算数增加539.35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没有项目支出的预算,只是基本支出的预算。

2016年度综合收入936.31万元,相比2016年度预算数增加539.4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没有项目支出的预算,只是基本支出的预算。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90.23万元,支出总计990.2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1.54万元,增长6.6%;支出增加61.54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一是相比2015年,2016年11名退伍军人安置到我单位,同时各项费用有所增加;二是2016年工作任务加重,工作量加大,项目收入与支出的费用也在同比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3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2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9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78万元,占72.5%;项目支出218.66万元,占27.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0.15万元,支出总计990.1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1.5万元,增长6.6%;支出增加61.5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一是相比2015年,2016年11名退伍军人安置到我单位,同时各项费用有所增加;二是2016年工作任务加重,工作量加大,项目收入与支出的费用也同比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9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78万元,占72.5%;项目支出218.66万元,占27.5%。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96万元、津贴补贴318.52万元、奖金7.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购房补贴26.36万元,较上年增加13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单位分入退伍军人11名,相应的费用就增加;公用经费8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4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07万元、邮电费1.12万元、差旅费6.04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劳务费1.6万元、福利费1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69万元,较上年减少28.3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5万元,完成预算的3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预算的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83.8%。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为预算时财政局给我单位核定一辆公务用车,实际我单位2016年运行四辆公务用车;二是我单位工作量大下乡任务重,安全检查工作众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8万元,占97.2%;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2.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28万元,用于公车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保养费等,车均运维费3.3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下乡任务重,安全检查工作众多,车辆的损耗比较大,费用相应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接待14批次,共接待226人次。主要用于市县相关领导的考察;二是用于乡镇领导的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1万元,比2015年减少28.33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13.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政府采购货物的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万元,比2015年增加160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政府采购我单位公开招标专家咨询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用于正常的执法执勤。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对上级做出的指示和下发的预算批发非常的关心。我单位将搞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新的预算,保证预算准确,无失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0477-488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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