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园林绿化事业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09:59 来源:园林绿化事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准格尔旗园林绿化事业局负责薛家湾镇和大路新区市政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结算以及薛家湾镇、大路  市政区所有公园、广场和市政区绿化带的绿化维护、养护及提升改造的所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下设办公室、工程技术股、绿化养护大队、园林科技推广中心、公园和广场管理办公室和园林绿化监察大队6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的收入、支出年初预算188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4.2万元,项目支出1542万元;上年的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62万元,项目支出1360万元。

本年度收入3147.9142万元,支出2862.0267万元。本年度决算金额较预算数有所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一、本年度我局负责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十个全覆盖”节点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等项目,二、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需要对市政区公园、广场、绿化带进行绿化提升改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501.46万元,支出总计5,501.4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35.75万元,增长114.4%;支出增加2,935.75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局负责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十个全覆盖”节点绿化、设计、施工、养护项目;二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需要对市区节点绿化提升改造增加;三是绿化工程支出有所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49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7.91万元,占57.2%;其他收入2,350.97万元,占42.8%。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万元,占7.8%;项目支出4,806.9万元,占92.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50.49万元,支出总计3,150.4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86.64万元,增长22.9%;支出增加586.64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局负责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十个全覆盖”节点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管理,故绿化维护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较往年有所增加;二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需要市政区节点绿化进行提升改造;三是创国家园林县城需要外出学习培训园林园艺技术次数增加,故培训费、差旅费有所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0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万元,占15.6%;项目支出2,195.93万元,占84.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40万元、津贴补贴135.5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绩效工资58.77万元、购房补贴15.84万元。较上年增加22.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略调整、工资基数有所增加;公用经费109.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98万元、印刷费1.05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27、水费1.01万元、电费5.62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24.47万元、维修费0.63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6.10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9.03万元、其他交通费1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万元、专业设备购置1.79万元。较上年减少24.0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局负责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十个全覆盖”节点绿化栽植养护工作,故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3万元,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燃料费、保险费用支出,车辆运维费9万元,较上年减少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政策要求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我局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辆已被收回公开拍卖;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12台、喷药车3台、升降车1台、装载机1台、吸尘车1台、叉车1台;比2015年增加1辆,原因是:2016年因工作需要购升降车一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准旗园林绿化事业局预算安排1889.99万元,主要用于大路新区、薛家湾镇公园、广场、绿化带等花草树木、绿地的维护、养护、提升改造和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工程项目以签订合同时的约定和实际完成产值相结合做了工程款支出预算。我局严格按照预算目标,绩效考核标准完成全年的各项支出,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大部分都已竣工交付使用。将当年拨回的工程款都已全额付给施工企业,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古斯    联系电话:0477-4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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