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禁牧禁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09:25 来源:禁牧禁垦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禁牧禁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根据《准格尔旗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实施办法》(准政发〔2007〕111号):第五条:旗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旗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办公室(兼禁牧禁垦大队)为旗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旗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办公室(兼禁牧禁垦大队)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旗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2)具体指导和管理各苏木乡镇的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宣传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贯彻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3)监督和检查各苏木乡镇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对各苏木乡镇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进行考核评定;(5)对全旗禁牧禁垦草畜平衡工作罚没款收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和执法中队。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禁牧禁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与年终决算无差异。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80.17万元,支出总计580.1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57万元,下降1.3%;支出减少7.5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项目拨款较上年减少16万元;二是本年公务费较上年增加10.82万元;三是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5.76万元;四是年初项目结转较上年减少8.15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7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8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7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9万元,占33.5%;项目支出383万元,占66.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0.17万元,支出总计580.1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57万元,下降1.3%;支出减少7.5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项目拨款较上年减少16万元;二是本年公务费较上年增加10.82万元;三是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5.76万元;四是年初项目结转较上年减少8.15万元。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9万元,占33.5%;项目支出383万元,占66.5%。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0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8,499.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9,176.00元;津贴补贴890,760.00元,奖金34,09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600.00元(其中:购房补贴81,600.00元),较上年增加6.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变动较大,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50.8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04,085.00元(其中:办公费76,053.00元,印刷费4,660.00元,咨询费18,000.00元,水费1,704.00元,邮电费5,700.00元,差旅费95,394.00元,租赁费11,500.00元,培训费8,303.00元,公务接待费7,771.00元,劳务费80,000.00元,福利费33,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2,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5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750.00元),较上年减少5.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基层工作人员到单位办事等情况需要购买餐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1万元,占96.1%;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2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及下乡监督用车,车均运维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78万元,接待36批次,共接待185人次。因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基层工作人员到单位办事等情况需要购买餐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准旗财政局要求,我办认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主要学习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进一步熟悉部门决算报表,加强财务管理。同时,做好决算编审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广    联系电话:0477-42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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