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接待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6 10:08 来源:接待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接待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接待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全旗的公务、商务外事接待工作。同时负责来访的政务、商务考察团体的接待工作,承办或协办国家、自治区、市、旗召开的会议和有关活动的接待工作。另外负,上级有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负责文件、文稿和内部刊物的草拟、送签、印发和存档。负责来文的签收、传阅、督办、反馈和归档。负责文秘工作。负责各类会务的组织、记录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预定、采购管理。负责人事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负责网站数据信息的录入、维护和管理。负责印章、法人证书、机构编制及代码证管理。负责报纸、杂志的征订、领取和分发。负责接待用车的管理和统一调度。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接待任务的报批、接收和分发工作。负责接待方案的校对、初审工作。负责旗委、政府、人大、纪检委、人武部、宣传部、组织部等来宾的接待工作。负责接待费用费复核及接待任务单的二次送签。负责接待任务分类汇总、按月通报、资料留存,干部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接待用品的预定、采购和管理。负责同行接待和联络工作。

(三)财务室: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及各项会计账目的建立。负责各项经费的审核、送签、支付及报销。负责财务统计、分析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相关接待单位的财务往来。负责机关人员劳资、福利及补贴的管理与发放。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立账与核销工作。负责对规范接待经费使用和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接待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7,503,200.00元,财政实际拨付7,559,670.00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1,559,670.00元;项目支出:6,000.000.00元。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7,503,200.00元,实际支付7,419,800.51元,如下表所示:

 

差异原因:本年度决算收入、支出较预算收入、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决算收入包括2015年度人员休假补贴,上年度不具备支付条件支出在本年度列支。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902.92万元,支出总计902.9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3.72万元,下降-3.6%;支出减少-33.72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根据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本单位运行经费支付;二是:本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为项目支出,所以决算必须走项目支出,上年记入基本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75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97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4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万元,占31.2%;项目支出510.68万元,占68.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2.92万元,支出总计902.9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3.72万元,增下降-3.6%。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根据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本单位运行经费支付;二是:本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为项目支出,所以决算必须走项目支出,上年记入基本支出。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万元,占31.2%;项目支出510.68万元,占68.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81万元、津贴补贴86.75万元、奖金2.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8万元、购房补贴7.88万元,较上年增加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人员休假补贴在2016年度支付;公用经费9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9万元、印刷费11.28万元、差旅费12.49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21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劳务费4.84万元、福利费3.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万元,较上年减少-566.48万元,如下表所示: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为项目支出,所以决算必须走项目支出,上年记入基本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6.7万元,支出决算为516.22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预算的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68万元,完成预算的86.2%。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6年编委办核定我办公务车辆为1台,财政局年初根据核定车编数预算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2016年年底决算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为155376.51元,现将决算数较大原因说明如下:一是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以来,我旗走在自治区前列,故来我旗考察学习的考察团和验收组较多,同时,精准扶贫工作是我市、我旗的重点工作之一,来之考察验收组也相对较多,所以接待工作大量增加,车辆使用较多,产生了较大的公务运行费。二是我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旗政府申请借用了一台本田思威越野车,实际使用车辆为2辆,固产生一定保险、燃料、日常维护和修理等费用。三是我办原有一辆2009年购买的别克商务车因使用年限较长,外出接待途中出现严重故障,进行了大修,产生较大的修理费。四是精准扶贫工作就我市和我旗的重点工作,我办帮扶的薛家湾长滩村和柳树湾村,去村开展扶贫工作较多,故产生一定的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16.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4万元,占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68万元,占9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以来,我旗走在自治区前列,故来我旗考察学习的考察团和验收组较多,同时,精准扶贫工作是我市、我旗的重点工作之一,来之考察验收组也相对较多,所以接待工作大量增加,车辆使用较多,产生了较大的公务运行费。二是我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旗政府申请借用了一台本田思威越野车,实际使用车辆为2辆,固产生一定保险、燃料、日常维护和修理等费用。三是我办原有一辆2009年购买的别克商务车因使用年限较长,外出接待途中出现严重故障,进行了大修,产生较大的修理费。四是精准扶贫工作就我市和我旗的重点工作,我办帮扶的薛家湾长滩村和柳树湾村,去村开展扶贫工作较多,故产生一定的公务运车运行维护费。

车均运行经费5.2万元较上年增加6.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编委办核定我办公务车辆为1台,财政局年初根据核定车编数预算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2016年年底决算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为15.54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00.6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00.68万元,接待718批次,共接待18,107人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了2%。主要用于一是来自区内外考察学习调研等公务活动;二是我旗煤炭转型以及其他招商引资企业来我旗洽谈项目;三是各级部门来我旗检查督导指导工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与2015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但工资执行行政工资,故不涉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泽鹏    联系电话:0477-422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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