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科学技术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16 11:08 来源: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科学技术局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科学技术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2、加强全旗科技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
  3、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旗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并实施全旗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4、负责组织制定我旗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计划;负责统筹协调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全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5、研究确定全旗科技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旗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措施,提高我旗自主创新能力。
  6、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旗产学研相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全旗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强各类农业试验、示范科技园区和工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负责全旗科学技术奖评审及奖励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9、负责全旗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协调各类科技合作交流活动,指导民营科技工作。
  10、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旗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1、负责旗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技普及计划,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管理科技专利工作;负责科技信息与统计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旗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知识产权战略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知识产权重大活动、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3、负责拟订全旗知识产权及专利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知识产权工作年度计划,组织重大专利转化项目的实施。
  14、归口管理全旗地震工作,负责对全旗抗震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负责防震减灾相关法规、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参与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拟定,组织制定、实施全旗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行使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能。
  15、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科技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局总计25人,行政编制数为9人,实有人数为11人,其中占行政编制9人,工勤2人(其中1人退养);二级单位地震局编制数为4人,实有5人;煤化工研究所编制10人,实有9人。根据《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旗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准政办发【2015】20号文,将准格尔旗科学技术局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划入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挂科学技术局牌子)。因此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作废,由于我局属于挂牌单位财务单设,今年的决算报表还使用原代码,人员编制包含在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中,科技局行政编制人数为9人,年末实有人数合计24人,其中在职人员为11人,退休人员为13人。与上年比我局划入发改局后增加了1个行政编,减少了2个工勤编(上年8个行政编2个工勤编)1名在职人员退休,二级单位地震局(上年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上年的2名招聘人员转入为在册人员,实有人员增加2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我局本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 1,831.64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490.37万元,年初结余为 22.95万元,差异率为 90.56%;决算支出为3448.62万元,差异率为88.2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6.64万元,决算285.22万元,差异率为-0.5%,项目支出预算1545万元,决算3163.41万元,差异率104.75%,差异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2014年和2015年上级专项1360万元以前年度由于经济下滑没有拨付,今年全部拨付到位,另外今年旗政府全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在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还足额拨付项目款150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513.32万元,支出总计3,513.3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268.83万元,增长182.3%;支出增加2,268.83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和2015年上级专项1360万元以前年度由于经济下滑没有拨付,今年全部拨付到位;二是今年旗政府全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在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还足额拨付项目款150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49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0.37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44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2万元,占8.3%;项目支出3,163.41万元,占91.7%。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13.32万元,支出总计3,513.3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275.34万元,增长183.8%。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和2015年上级专项1360万元以前年度由于经济下滑没有拨付,今年全部拨付到位;二是今年旗政府全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在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还足额拨付项目款1500万元。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4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2万元,占8.3%;项目支出3,163.41万元,占91.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59万元;津贴补贴143.84万元;奖金3.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购房补贴11.72万元。较上年增加14.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6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交通费等,较上年增加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地震观测站选址业务量加大,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7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2万元,完成预算的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八项规定以来我局厉行节约,公务费比以前大大减少,仅仅完成预算的70.7%,但与上年相比,地震观测站选址业务量加大,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二是由于当年漏报公务接待费,所以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比例为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万元,占96.1%;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22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下乡、地震观测站选址、项目督查验收以及去上级单位报送材料、开会培训等。车均运维费4.1万元,较上年增加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观测站选址业务量加大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和市委组织部和市科技局举办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自治区地震观测站选址等接待费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1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1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组织部和市科技局举办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用餐;二是自治区地震观测站选址等用餐;三是市政府科技专项资金督察组用餐;四是“自治区、市、旗三级联合专利行政执法”执法人员用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5万元,比2015年增加18.15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由于地震观测站选址业务量加大,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近两年没有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为公务用车,没有其他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我局取得的主要成绩是协助企业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13项,获批自治区项目4项,共取得经费1200万元;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5项,获批5项,取得经费100万元。围绕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煤电铝、陶瓷等重点产业,经过申报、推荐并综合评估,确定重点科研项目15项,核定科研经费1500万元,全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年我旗境内的企业和个人共取得专利授权110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 实用新型专利79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发明专利数量是“十二五”期间五年总和的1.4倍。并为2015年度43项专利发放了专利费用资助,其中,鄂尔多斯市9.4万元,我旗25.5万元。从行政事业单位、工业部门、农村领域共选派50名科技特派员,按时发放了科技特派员补贴,共16万元,并对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的2个经济实体给予了创业项目资金补贴,共15万元。积极开展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在5?12防灾减灾日期间,举办了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保护生命安全”为主题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购买了价值6768元的奖品对16名获奖者予以奖励。5月6日至5月20日在准格尔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防震减灾宣传片、防震减灾宣传标语75条次,建成旗级宏观观测站2个,给予每个站15000元建站补贴,协助市局建成宏观观测点5个。总之我局今年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以增强科技创新实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在完善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探索创新激励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月英    联系电话:0477-47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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