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6 11:07 来源:组织部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组织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干部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党建、干部工作的改革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组织部内设机构13个正股级:办公室、干部科、干部实绩考核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大学生村官管理科、党建秘书科、党员教育中心、旗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了做好党的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部新成立了党建秘书科,同时将企业党工委办公室设立到组织一科开展非公企业的业务工作。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共有事业编23个、工勤编2个、行政编8个,单位年末实有人数33人。我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的原因:2016年编办核减行政编制1个,新调入部内6人;2015年由于未和编办核对信息产生填写遗漏或多报现象。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委员会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决算分析情况(与上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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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上年预算收入减少:984.94万元;变动原因:2016年度旗级人才工作经费未列入预算经费,上级人才经费未拨付入账,党建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0万,实际拨付850万。

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数:984.94万元;变动原因:2016年度旗级人才工作经费未列入预算经费,上级人才经费未拨付入账,党建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0万,实际拨付850万。

    2.收入支出分析情况表:(与上年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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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上年同期收入减少:153.54万元;减少变动原因:2016年度旗级人才工作经费未列入预算经费,上级人才经费未拨付入账,党建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0万,实际拨付850万。

   较上年同期支出减少数:779.3万元;减少变动原因:2016年度旗级人才工作经费未列入预算经费,上级人才经费未拨付入账,党建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0万,实际拨付850万。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16.13万元,支出总计2,016.1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66.37万元,下降21.9%;支出减少566.3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部分拨付基层的党建工作经费、驻村干部(老党员)补贴未支付。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77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2.1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55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1万元,占26.2%;项目支出1,150.67万元,占73.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16.13万元,支出总计2,016.1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66.37万元,下降21.9%;支出减少566.3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部分拨付基层的党建工作经费、驻村干部(老党员)补贴未支付。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5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51万元,占26.2%;项目支出1,150.67万元,占73.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6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8.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7.90万元,津贴补贴187.64万元,奖金5.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万元(其中:购房补贴15.4万元),较上年增加53.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调入干部4名,部内领导干部工作调增;公用经费114.8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4万元(其中:办公费5.64万元,印刷费9.7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07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1.71万元,培训费,6.62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劳务费10.95万元,福利费6.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5万元,),较上年减少89.1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有部内公务用车减少,部分驻村干部和老党员补贴未支付所导致。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部内两学一做下乡帮扶、实绩考核工作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2万元,占98.1%;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1.9%。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2万元,用于部内两学一做下乡帮扶、实绩考核工作。车均运维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展了各级党委换届工作,因工作需要成立督查组,从旗里借用督查车辆1台车,下乡督导工作任务重,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车辆年初实际保有量3辆,9月中下旬全旗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车治办按规定收回公务用车1台。2.由于部内公务用车购置时间长(均为2009前购置),年久失修,造成发动机等严重老化,需要进行修理,因此2016年修车费用较去年有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8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费用。

3.三公收入支出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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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4万元,比2015年减少89.13万元,降低43.7%。主要原因是:部内公务用车减少,部分驻村干部和老党员补贴未支付所导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5年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准旗财政局要求,部内认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主要学习部门预算报送说明,进一步熟悉部门预算管理及填报工作,加强财务管理。2016年年初由于部内党建工作、干部教育、两学一做、实绩考核工作力度加大,因此设立党建工作、干部教育、两学一做、实绩考核工作经费等支出项目,确保以上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红    联系电话:0477-42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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