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委员会统战部关于2016年度 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6 12:40 来源: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委员会统战部关于2016年度

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决算公开相关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准格尔旗委统战部是旗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权是: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向旗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旗委同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旗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侨台的来访工作和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推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旗工商联和旗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旗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其它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全旗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8.负责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及旗直有关部门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准格尔旗委统战部属正科级建制,配备1正2副3名领导班子成员;统战部内设四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经济统战科、民族宗教科、对外联络及理论宣传科;准格尔旗委统战部现与侨务联合会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统战部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全部属于财政供养人员。

二、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1,531,600.00元,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1,531,600.00元;

上年度预算安排收入1,537,300.00元,上年度预算安排支出1,537,300.00元。

差异原因说明:人员增加,追加行政运转资金200000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1,531,600.00元,财政实际拨付2,484,425.00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1,434,425.00元;项目支出:1,050,000.00元。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1,531,600.00元,实际支付2,412,812.32元,具体分析如下图所示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1,020,900.00

932,625.00

1,020,900.00

932,625.00

日常公用经费

180,700.00

501,800.00

180,700.00

366,941.32

项目支出

 

330,000.00

1,050,000.00

330,000.00

1,113,246.00

合计

 

1,531,600.00

2,484,425.00

1,531,600.00

2,412,812.32

 

 
   

 

  (3)差异原因分析:由于“十个全覆盖”和“精准扶贫”领导干部下乡较频繁。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收入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84,425.00元,;其中财政直接拨付职工工资:932,625.00元,占总收入37.54%;基本支出:501,800.00元,占总收入20.20%,项目支出1,050,000.00元,占总收入42.26%。

          

    (2)支出情况:2016年度总支出为2,412,812.32元,基本支出1,299,566.3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6,252.00元,占总支出比例为34.66%;商品和服务支出为419,314.32元,占总支出比例为17.3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44,000.00元,占总支出比例为1.82%;项目支出1,113,246.00元,其中企业优秀成果筹备资金777,115.00元,占总支出比例为32.21%,侨联工作经费80,235.00元,占总支出比例为3.33%,宗教专项经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比例为2.07%,实绩考核奖58,896.00元,占总支出比例为2.44%,投诚起义人员补助147,000.00元,占总支出比例为6.09%,具体分析表如下图所示:

         

三、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59.06万元,支出总计259.0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5.07万元,下降24.7%;支出减少85.07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一是起义投诚人员定补经费减少;二是缩减部门开支。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48.44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248.4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6万元,占53.9%;项目支出111.32万元,占46.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9.06万元,支出总计259.0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5.07万元,下降24.7%;支出减少85.07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部门缩减开支。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6万元,占53.9%;项目支出111.32万元,占46.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63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34.66%;住房保障支出4.40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1.82%较上年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发生人员调动,增加工作人员;公用经费4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万元、印刷费2.7万元、咨询费0.7万元、等费用,较上年增加10.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购买办公设备,二是举办四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增加,三是举办活动较多印刷费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年初预算时未填列公务接待费,决算时按实际发生执行。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万元,占93.4%;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6.6%。具体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4万元,用于部门车辆的日常使用,车均运维费5.9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下乡自行带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2万元,接待9批次,共接待48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我旗考察验收、调研等工作用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3万元,比2015年增加10.49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大办公室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因我部不涉及政府性资金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故无本类款项支出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勤车辆,主要用于应急使用单位属于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以及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属于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没有涉及绩效的计划外拨款和项目收益,也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越峰    联系电话:0477-488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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