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准格尔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7 16:48 来源: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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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全旗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定全旗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严肃执法的措施。

5)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6)组织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旗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把好政法部门用人“进口”与出口”。

7)承办旗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政法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调研督查室和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中心。旗综治办和维稳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实配人数2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395.72万元,财政实际拨付364.68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272.88万元;项目支出:91.80万元。主要原因:司法救助金本年未拨付,群防群治经费为财政直接拨付公安局。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395.32万元,实际支付386.43万元。主要原因:支付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本年度司法救助金未拨付,所以未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4.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4.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84万元;支出总计414.5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2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05万元,下降1.70%;支出总计减少7.05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比本年度多拨付牛占山同志丧葬费抚恤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6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68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8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60万元,占71.20%;项目支出111.70万元,占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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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3.6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8.97万元;支出总计413.6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7.2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05万元,下降1.70%;支出减少7.05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上年度比本年度多拨付牛占山同志丧葬费抚恤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72万元,占70.90%;项目支出111.70万元,占28.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66万元,津贴补贴143.77万元,奖金4.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47万元,购房补贴9.20万元,较上年减少21.7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拨付带薪休假补贴及驻村干部补贴;公用经费54.2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3.82万元(其中:办公费10.5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6.45万元,会议费0.55万元,培训费3.31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劳务费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33万元),较上年增加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所增加,故公用经费略微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9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45.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2万元,占92.60%;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7.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无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2万元,用于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包括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日常维护费用,车均运维费5.70万元,较上年减少-5.6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核减了2辆公务用车,故运维费较去年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58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检查验收接待 ;二是市国家安全局开展调研工作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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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8万元,比2016年增加0.82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所增加,故公用经费略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主要原因是:无发生;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减少2.00辆,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核减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主要原因是:无发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主要原因是:无发生;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比2016年增加0.00辆,主要原因是:无发生。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下半年单位建立了绩效预算管理制度,2019年开始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军      联系电话:0477-48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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