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7 16:27 来源: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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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度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央军委及自治区、市关于民防、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制旗民防(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旗民防(人防)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旗人防工程规划;负责编制旗民防(人防)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拟制人民防空平战转换方案;负责拟制城市防空袭预案和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城市人口疏散隐蔽计划、方案;负责制定旗年度民防(人防)工作计划。(三)负责旗民防(人防)指挥所、民防(人防)预备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旗委、旗政府组织指挥全旗民防(人防)行动,根据上级命令开设战时或应急指挥所;承担抢险救灾指挥保障工作;组织群众防空防灾疏散隐蔽行动;根据战时防空袭斗争需要,适时组织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城市人民防空管制,发放防空警报和相关信息;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全旗生产、生活秩序。(四)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通信警报建设、人防设施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及设施的改造、拆除、报废、迁移的报(审)批和公用人防工程及设施的维护管理;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的施工图审查、设计、 监理、造价和防护设备的监管工作;负责旗民防(人防)指挥、警报通信网及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组织民防(人防)的演习、演练。(五)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负责旗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编制和决算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六)负责制定旗民防(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民防(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民防(人防)知识教育和防护技能培训工作。(七)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等事项的管理。(八) 负责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完善人民防空系统防灾功能;负责人防工程、人防通信设施平时开发利用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旗民防(人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建和训练工作。(九)承担旗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旗委、旗政府、旗人武部和上级民防(人防)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本地区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加0个,年末在编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229.21万元,财政实际拨付168.63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113.53万元;项目支出:55.10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新项目暂未运行。             

2.本年度预算安排支出229.21万元,实际支付170.83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新项目暂未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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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6.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8.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76万元;支出总计196.3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5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29.92万元,下降80.90%;支出总计减少829.92万元,下降80.90%。主要原因:准财发【2017】71号文件回收资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3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9万元,占66.60%;项目支出57.15万元,占33.5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6.3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76万元;支出总计196.3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5.5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29.92万元,下降80.90%;支出减少829.92万元,下降80.90%。主要原因:准财发【2017】71号文件回收资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9万元,占66.60%;项目支出57.15万元,占33.5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缩减;公用经费2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等,较上年增长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节约经费,压缩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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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占96.80%;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3.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车均运维费5.80万元,较上年增加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频繁,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9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人防部门验收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7万元,比2016年增加2.99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化,购置新电脑等资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办预算绩效目标未设置,绩效评价未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荣梅      联系电话:0477-42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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