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准格尔旗委员会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7 16:35 来源:统战部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中国共产党准格尔旗委员会统战部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准格尔旗委统战部是旗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权是: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向旗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旗委同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旗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自治区、市、旗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侨台的来访工作和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推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旗工商联和旗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旗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其它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指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及旗直有关部门党委统战工作和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8.负责全旗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统战部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以及核算机构1个,较上年无变化。2016年末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14个,2017年末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19个,较上年在职人数增加5人,增加人员为借调3人,三支一扶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97.72万元,收入决算合计258.7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61.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0.88%。比上年增加10.33万元,增长4.16%。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97.72万元,支出决算合计272.08万元,与预算数差额74.3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7.61%,比上年增加30.80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2017年统战部因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关工作开展时人手不足,从旗接待办调入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因此人员经费预算增加。2.业务量加大,相关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机关运行经费等都相应增加,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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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6.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58.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77万元;支出总计276.5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4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49万元,增长6.80%;支出总计增加17.49万元,增长6.8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7年统战部因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关工作开展时人手不足,从旗接待办调入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因此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业务量加大,相关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机关运行经费等都相应增加,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三是2017年,收到一笔市委统战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资金,共计30万元整,主要用于准格尔召镇宝堂寺庙的维修修缮工作,属于计划外上级专项资金,故项目支出超出年初预算。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7万元,占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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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6万元,占67.60%;项目支出88.22万元,占32.4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6.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77万元;支出总计276.5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4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49万元,增长6.80%;支出增加17.49万元,增长6.8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7年统战部因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关工作开展时人手不足,从旗接待办调入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因此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业务量加大,相关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机关运行经费等都相应增加,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三是2017年,收到一笔市委统战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资金,共计30万元整,主要用于准格尔召镇宝堂寺庙的维修修缮工作,属于计划外上级专项资金,故项目支出超出年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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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6万元,占67.60%;项目支出88.22万元,占32.4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76万元,津贴补贴69.85万元,奖金2.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交通补贴7.20万元,购房补贴6.67万元等。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17年统战部因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关工作开展时人手不足,从旗接待办调入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因此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公用经费5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6万元,印刷费2.80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差旅费5.04万元,会议费5.07万元,培训费4.68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其他交通费1.40万元等,较上年增加1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加大,相关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机关运行经费等都相应增加,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84.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为响应中央号召,统战部积极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2017年度共降低“三公”经费1692.5元,主要集中在招待费的支出中,在各大会议中部门领导积极消减公务用餐,有效避免了接待费用的开支;二是领导干部下乡入户、工作调研、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都自觉携带车辆,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占87.70%;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占12.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主要用于:1.部门紧急通勤;2.部门领导干部旗内开会、培训、调研等;3.精准扶贫下乡入户。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84万元,接待24批次,共接待12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领导干部来我部对相关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公务餐接待;二是领导干部正常开展工作时的公务接待;三是值班、加班等集体用餐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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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1万元,比2016年增加10.08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统战工作落实年,因上级部门布置工作较多,业务量加大,相关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机关运行经费等都相应增加,因此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统战部2017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越峰      联系电话:0477-488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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