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1-08 11:55 来源:市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

(2)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承担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组织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4)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审批,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5)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监督实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安全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6)负责产(商)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抽验和相应的质量公告、抽验信息的发布,组织查处质量安全事故、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商)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召回制度。

(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境内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负责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人员登记。负责单体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许可事项变更。

(8)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辖区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的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医药包装材料的监督管理。

(9)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受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

(10)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的核发及监督管理。负责药品连锁企业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审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负责中蒙药材集贸市场和各类药品交易会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实施化妆品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化妆品卫生标准、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负责化妆品批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商备案登记 。 组织开展对化妆品的检测、 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12)负责制定全旗产(商)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产(商) 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

(13)负责制定全旗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 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4)监督实施执业药师(驻店药师)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执业药师( 驻店药师) 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15)组织管理准格尔旗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职责。

(16)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

(17)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投诉举报(申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1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组织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0)负责本地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查处侵权行为。

(21)组织指导本地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22)负责本地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和指导本地区质量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评价研究;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

(23)负责管理本地区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无证查处工作;组织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生产领域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

(24)管理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产品标准注册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强制性标准和重要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地区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

(25)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法定、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公证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26)负责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落实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地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27)统一管理和监督本地区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和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产品安全认证工作;查处认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28)负责对机关及派出机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查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29)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30)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旗人民政府以及旗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7年,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7个,比上年增长(减少)0个。

(2)独立核算机构。2017,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比上年增长(减少)0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7年,本单位人员编制154个,比上年增长(减少)0个。其中:行政编制102个,比上年增长(减少)0个;事业编制(含经费自理事业编制)52个,增长(减少)0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7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226个,比上年增长2个,调入5人,调出3人,。其中:在职人员226个,增长2个,调入5人,调出3人;离休人员1个,增长(减少)0个;退休人员58个,增长(减少)0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489.32万元,比上年增加762.36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宣传经费等预算收入。2017年,单位本年支出预

算合计3489.32万元,比上年增加76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宣传经费等预算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624.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29.6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4.39万元;支出总计4,624.0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0.9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66.15万元,增长30.00%;支出总计增加1,011.04万元,增长32.00%。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补贴、二是检测中心房租水电暖费用;三是创城经费;四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费、快检设备购置等支出及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22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9.6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17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72万元,占70.30%;项目支出1,239.38万元,占29.70%。

 


B0120_收入支出结构分析评价表(2)


单位名称

支出结构


本年支出

按资金来源

按支出性质


财政拨款支出

占本年支出%

其他

占本年支出%

基本支出

占本年支出%

项目支出

占本年支出%

经营支出

占本年支出%



0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4173.10

4173.10

100

0

0

2933.72

70.30

1239.38

29.70

0



图片1.png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24.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4.39万元;支出总计4,624.0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50.9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66.15万元,增长30.00%;支出增加1,011.04万元,增长32.00%。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补贴、二是检测中心房租水电暖费用;三是创城经费;四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费、快检设备购置等支出及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支出。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7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72万元,占70.30%;项目支出1,239.38万元,占29.7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9.2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684.44万元、津贴补贴1165.54万元、奖金49.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5.52万元、绩效工资36.42万元、购房补贴107.64万元,较上年减少12.96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中减少了丧葬费的支出;公用经费88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87万元、印刷费10.04万元、手续费0.14万元 、水费2.60万元、电费11.08万元、邮电费6.68万元、取暖费7.13万元、差旅费32.48万元、维修费15.37万元、租赁费20.3万元、公务接待费4.10万元、劳务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4万元、其他交通费189.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9.19万元,较上年增加191.48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公车改革补贴、快检设备购置等支出。

 

B0120_收入支出结构分析评价表(3)


单位名称

支出结构


按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

占本年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占本年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占本年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占本年支出%

其他

占本年支出%



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1941.59

46.53

1557.93

37.33

107.64

2.58

565.93

13.56

0



图片2.png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图片3.png

“三公经费”支出上下年对比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4万元,完成预算的87.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94万元,完成预算的8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完成预算的93.2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99.94万元,支出减少14.06万元因加强管理,科学合理的调配使用车辆减少了车辆燃油维修等支出;三是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10万元,支出减少0.3万元,因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图片4.png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对比图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4.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94万元,占96.10%;公务接待费支出4.10万元,占3.9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94万元,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车均运维费3.10万元,较上年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合理的调配使用车辆减少了车辆燃油维修等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4.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4.10万元,接待60批次,共接待31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调研、督查、考核、考评、指导工作等工作用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48万元,比2016年增加191.48万元,增长27.6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公车改革补贴、快检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65.1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无变动;一般公务用车5辆,比2016年无变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比2016年无变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比2016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我局质量计量检测所增加一辆检衡车;其他用车增加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调拨我局2辆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特种车辆一辆,比2016年增加1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局质量计量检测所增加一辆检衡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477-42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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