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06 14:58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旗公安工作政策,起草全旗公安工作规划、规章草案。

 (二)掌握全旗影响全旗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旗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对全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实施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交通管理;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组织全旗公安机关实施治安防范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组织、实施看守所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全旗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组织全旗公安机关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公安通信建设。

   (八)领导、指导、监督全旗消防工作。

   (九)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旗公安民警的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规划并监督落实;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工作;负责全旗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十)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准格尔旗公安局的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机构无变动。下设:

(一)执法勤务机构(28个):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下设准格尔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逻防暴大队、食品药品和资源环境管理大队、技侦大队、17个派出所。

(二)综合管理机构(10个):政工监督室、办公室、督察大队(信访室)、纪委、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科技信通大队、情报信息中心、行政审批办、监管大队(加挂行政拘留所)。

2018年初全局共有警力903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具有人民警察身份150人、文职249人、军转140人、协勤人员18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准格尔旗公安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收10806.24万元,2018年准格尔旗公安局收入16596.42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5790.18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调资、补发行政政法编制人员2016年下半年、2017年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2018年增加行政政法编制人员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文职辅警绩效考核。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0806.24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14919.67万元,支出决算合计14919.67万元,与预算数差额4113.4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8.07%,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5.15%,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增资;二是补发行政政法编制人员2016年下半年、2017年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三是2018年增加行政政法编制人员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文职辅警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9.16%,主要原因是:减少大型会议安保等经费 。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596.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841.6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4.78万元;支出总计16,596.4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76.7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25.23万元,增长12.40%;支出总计增加1,825.23万元,增长12.4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增资;二是补发行政政法编制人员2016年下半年、2017年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三是2018年增加行政政法编制人员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文职辅警绩效考核;四是减少大型会议安保等经费。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84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41.6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8.00万元,占78.10%;项目支出3,271.67万元,占21.9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596.4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54.78万元;支出总计16,596.4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76.7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825.23万元,增长12.40%;支出增加1,825.23万元,增长12.4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增资;二是补发行政政法编制人员2016年下半年、2017年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三是2018年增加行政政法编制人员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文职辅警绩效考核;四是减少大型会议安保等经费。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8.00万元,占78.10%;项目支出3,271.67万元,占21.9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48.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1.07万元、津贴补贴1484.34万元、奖金(13月工资)55.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29.47万元,抚恤金107.64万元,医疗费补助6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8.72万元。较上年减少1,183.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发2015年、2016年度岗位津贴、加班补贴,2018年未发生;

公用经费2,97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3.81万元、咨询费21.63万元、水费2.18万元、电费54.74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取暖费11.31万元、物业管理费33.73万元、差旅费46.35万元、维修(护)费33.82万元、租赁费11.6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5.12万元、公务接待费11.89万元、被装购置费62.48万元,劳务费1369.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7.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8万元。较上年减少121.3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大型安保费用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3.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未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0.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的59.5%。  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高。二是警务工作量大,报警率比较高,出警情况比较多,涉及到服务、求助等类型非警务活动占到整个警务活动70%以上,导致非警务活动支出费用比较高;三是用于基层维稳、民间纠纷化解等支出费用比较高;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6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65.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4.00万元,占98.40%;公务接待费支出11.89万元,占1.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3.84万元,2018年我单位因业务需要,购置三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看守所购置庆铃载货汽车一辆,价值14.53万元,刑警大队购置别克GL8刑事侦车辆一台,价值40.18万元、科技信通大队购置福特全顺无人机指挥车一辆,价值59.13万元。车均购置费37.95万元,较上年增加113.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后因工作需要购置三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0.16万元,用于公安业务侦查、案件办理、应急维稳,及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3.44万元,较上年增加4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部分车辆、车况老化、导致燃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用高。二是警务工作量大,报警率比较高,出警情况比较多,涉及到服务、求助等类型非警务活动占到整个警务活动70%以上,导致非警务活动支出费用比较高;三是用于基层维稳、民间纠纷化解等支出费用比较高;,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89万元。2017年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89万元,接待176批次,共接待1,620人次。主要用于支于上级机关检查、友邻公安机关考察、学习等交流活动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未发生。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2.28万元,比2017年减少121.33万元,降低3.90%。主要原因是:减少大型活动安保活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3.92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8.65万元,755.50%,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购物证保管室设备采购186.94万元、采购解剖设备44.82万元、采购政法专用设备158.94万元、采购看守所武警视频监控102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265.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0万元,比2017年增加16.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看守所信息平台监理服务费1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6辆,执法执勤用车186辆,主要用于办案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主要是PDT数字集群基站60万元,用于全旗公安指挥调度。大型普调客车一辆67万元,为公安机关运兵车。监控设备67.24万元,用于公安各部门监控。越野车两辆,其中一辆价值81.64万元为公安技侦车辆,另一辆价值100万元为交警使用。看守所锅炉价值121.53万元,用于新建看守所供暖设备。网络信息化设备价值260万元,用于各卡口监控传输;,与2017年度相比无增减;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剑齿虎装甲防暴车价值140万元,用于反恐维稳。移动定位终端价值150万元,用于技侦侦查设备。影像射击系统233万元,用于旗局民警训练射击。与2017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军峰      联系电话:0477-422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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