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准格尔旗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12 17:17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准格尔旗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拓展服务领域,推动青少年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反映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3)转移工作重心,加强基层工作。创新基层组织制度,使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方式从依托单位设置为主转变为适应团员青年就业、生活的具体情况灵活设置;从以自上而下管理为主转变为以科学管理与加强团内民主、提高团员青年参与的积极性相结合;从以支部为活动为主体转变为以基层团委与支部共同成为活动主体,全面活跃基层工作。

4)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推动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8年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0个。

2.独立核算机构。2018年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比上年增加0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8年,本单位人员编制7个,比上年增长0个。其中:行政编制 4个,工勤编1个,比上年增长个;事业编制2个,增长0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8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9个,比上年增长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预算安排收入129.65万元,财政实际拨付300.1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113.21万元;项目支出:186.91万元。比预算安排增加170.47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项目经费34.00万元,实际拨付186.91万元,因本年度拨2018年那达慕大会暨乡村文化节资金0.30万元,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147.61万元,创城态化工作经费5.00万元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12.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00.1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2.51万元;支出总计412.6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7.0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73万元,下降3.70%;支出总计减少15.73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2017年度创城经费的收入和支出均较2018年度增加,故2018年收入和支出与2017年相比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1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8万元,占36.42%;项目支出162.52万元,占63.5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2.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2.51万元;支出总计412.6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7.0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5.73万元,下降3.70%;支出减少15.73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2017年度拨入和支出创城经费较2018年度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8万元,占36.42%;项目支出162.52万元,占63.58%。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43万元、津贴补贴42.59万元、奖金2.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较上年增加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2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万元、咨询费0.72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差旅费1.85万元、公务接待0.17万元、劳务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万元,较上年减少6.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部分办公费用未列支,导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的7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所致。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占95.60%;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4.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油、维修保养等,车均运维费3.66万元,较上年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所致,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比2017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宣讲、调研、督查、指导等工作。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7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3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宣讲、调研、督查、指导等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9万元,比2017年减少6.85万元,降低22.4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部分日常公务费用年末未支付,下年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出差下乡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按照旗财政局统一部署,本质优化支出机构,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申报工作,强化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           

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瑞勤      联系电话:0477-422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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