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13 16:46 来源: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全旗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定全旗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严肃执法的措施。

5.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指导全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6.组织开展政法战线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旗政法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把好政法部门用人进口出口

7.承办旗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以及预算机构1个,较上年无变化。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调研督查室和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中心。旗综治办和维稳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2人,实配人数2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02.40万元,比上年增加6.68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预算群防群治项目经费30万元,本年度未预算,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但2018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综治视联网建设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2万,故总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018年,本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02.40万元,比上年增加6.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群防群治项目经费30万元,本年度未预算,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但2018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综治视联网建设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2万,故总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402.40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361.43万元,收入决算合计361.43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40.9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10.18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司法救助50万元,未拨付到我单位。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合计402.40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314.72万元,支出决算合计314.72万元,与预算数差额-87.6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1.79%。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7.22%,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一人,工资转出二人,转入一人,年初预算人员经费交通补贴记账时计入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133.7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经费交通补贴记账时计入其他交通费用。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57.18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司法救助50万元,未拨付到我单位,综治视联网建设维护费30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相应经费未支付。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率57.1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司法救助50万元,未拨付到我单位,综治视联网建设维护费30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相应经费未支付。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1.43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减少0.89%,占部门收入的 100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61.43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减少0.8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拨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万元,本年人员经费减少,故总收入较上年略有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88.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1.4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22万元;支出总计388.6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9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87万元,下降6.20%;支出总计减少25.87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司法救助50万元,未拨付到我单位,综治视联网建设维护费30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相应经费未支付。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4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1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4万元,占79.90%;项目支出63.38万元,占20.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8.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22万元;支出总计388.6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3.9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4.99万元,下降6.00%;支出减少24.99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司法救助50万元,未拨付到我单位,综治视联网建设维护费30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相应经费未支付。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4万元,占79.90%;项目支出63.38万元,占20.1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21万元、津贴补贴115.48万元、奖金5.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较上年减少3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一人,工资转出二人,转入一人,年初预算人员经费交通补贴记账时计入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6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3万元、咨询费1.08万元、差旅费1.34万元、培训费2.04万元、劳务费4.40万元、福利费9.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5万元;资本性支出2.9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97万元)。较上年增加8.8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员经费交通补贴记账时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未发生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费,如:燃油费、过路费等,车均运维费4.99万元,较上年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应上级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故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0万元,比2017年增加8.82万元,增长16.30%。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2017年和2018年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用于:无;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公务运行用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执法执勤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7年增加0.00(套),主要原因是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无重大支出项目故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军      联系电话:047748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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