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预算及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公开
发布时间:2018-04-15 12:08 来源:大路煤化工基地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018 年,大路煤化工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1360 万元,具体构成为:

1、国税计划完成 10932 万元,同比减少 231 万元,下降 2.07%。其中增值税 9600 万元,企业所得税 1332 万元。

2、地税计划完成 10428 万元,同比增长 554 万元,增长 5.61%。其中企业所得税 18 万元,个人所得税 144 万元,城建税 2406 万元,房产税 2750 万元,印花税 760 万元,土地使用税 4300 万元,契税 50 万元。

(二)上级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情况

按照财政体制,大路煤化工基地没有上级税收返还和一般性支付情况。

(三)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8 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860 万元。

(四)上解上级支出情况

2018 年上解上级支出 3052 万元,其中体制上解 3052 万元。

(五)可用财力情况

2018 年,大路煤化工基地实际可用财力 24168 万元。

(六)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1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7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23.07%;公共安全支出 11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0.29%;节能环保支出 101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4.20%;城乡社区支出 1559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64.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3.72%;住房保障支出 11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0.48%;预备费 3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24%。

(七)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168 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193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8.00%;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516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21.37%;机关资本性支出 1400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57.93%;对企业补助 45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0.06%;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23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9.52%;预备费 3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24%。

(八)一般公共预算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按照财政体制,大路煤化工基地没有向下转移支付情况,在预算公开表格中以空表形式进行公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 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由准格尔旗财政局统一安排,园区不做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由于大路煤化工基地无经营利润上缴,不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预算公开表格中以空表形式进行公开。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实行全市统筹,旗县级和乡镇级不作预算,在预算公开表格中以空表形式进行公开。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 年大路煤化工基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25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 14.09%。其中:公务接待费 76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5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 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42.86%;公务用车购置 95 万元,上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三公”经费预算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为 2018 年度大路煤化工基地环卫园林局准备购置道路清洗车 1 辆,环境保护局购置环境监测执法车 1 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都有所下降。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 2017 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20707.9 万元。

(二)2017 年置换债券使用情况

2017 年,经旗财政局统一安排置换 2014 年底清理甄别确定的存量政府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 10044.4 万元。

七、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旗财政局有关开展绩效评价要求,园区逐步推进绩效评价,探索符合园区实际情况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法,完善园区绩效管理评价制度,建立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挂钩机制,并进行长效管理,逐步将绩效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

八、名词解释

(一)政府预算:指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资金,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主要的财政手段和财政机制。是以年度财政收支的形式存在的,是对年度政府财政收支的规模和结构进行的预计和测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是政府行政经费的组成部分。

(九)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十)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大小
1 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报告目录.pdf 122.17KB
2 关于大路煤化工基地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pdf 185.85KB
3 2018年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报表.pdf 186.50KB
4 准格尔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pdf 7.1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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