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苏木乡镇街道: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文旅公共发〔2020〕32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公共函〔2021〕13号),鄂尔多斯市作为全国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将接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开展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验收。目前,《示范区创新发展报告》《过程管理报告》《创新案例》已报国家文旅部。后续将迎接第三方公共文化设施暗访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实地查看。为保障我旗顺利通过国家复核验收,请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各苏木乡镇街道重点做好以下迎检工作。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场馆标准化建设
请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苏木乡镇街道,对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等级标准完善场馆服务功能,健全各功能室标识和上墙制度图板,做到醒目、美观。文化设施如有被挤占挪用现象,应立即清理腾退,包括占用单位的相关牌匾等,保障公共文化设施使用面积和服务功能设置完备。
(二)做好场馆开放利用工作
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善免费开放制度,明确免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各功能室服务时间等(公示牌),务必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便于群众参与文化服务。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保障开放,有人值守,在工作日非必要不得无理由锁门闭馆,不能出现“铁将军”把门现象。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馆、各类电子屏、广场公园宣传栏、重要路段广告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阵地以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滚动播放标语(见附1、2),发布信息、报道典型事例、经验做法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广泛宣传我旗公共文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强化群众参与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的意识,推动广大群众成为复核验收工作的实践者、参与者和传播者,保障在第三方暗访、群众访谈、问卷调查中获得好成绩。同时,各单位还要继续完善档案建设,以便国家查验。
二、工作要求
1、各公共文化场馆自行制作功能室标识、上墙制度图板、公示牌和滚动播放标语、宣传条幅,积极营造复核氛围,所需费用可以从旗文旅局拨付公共文化经费中支出。
2、此项工作时间紧、责任大,请各单位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对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等级标准(附1)进行自查自改,于3月25日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旗公共文化股高月圆(电话:15894838405)。
3、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就此项工作每周上报旗公共文化股一条工作动态,直至此次复核工作结束。
附件:1.准格尔旗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等级名单;
2.海报内容(致全旗人民的一封信);
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宣传标语。
(本页无正文。)
准格尔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1:
准格尔旗公共文化场馆建设等级名单
准格尔旗图书馆: 一级馆
准格尔旗文化馆: 一级馆
薛家湾镇文化站: 一级站
龙口镇文化站: 一级站
暖水乡文化站: 一级站
沙圪堵镇文化站: 一级站
准格尔召镇: 一级站
兴隆街道文化站: 一级站
友谊街道文化站: 一级站
迎泽街道文化站: 二级站
大路镇文化站: 二级站
十二连城乡文化站: 二级站
布尔陶亥苏木文化站:二级站
蓝天街道文化站: 三级站
纳日松镇文化站: 三级站
魏家峁镇文化站: 三级站
附件2:
准格尔旗迎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致全旗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2013年11月,鄂尔多斯市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命名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自治区第一家获此殊荣的盟市,为我市文旅事业发展、文化影响力拓展、城市文明指数的提高注入了强劲动力。2021年12月,我市将迎来国家首次复核验收,希望广大市民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近年来,旗委、旗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目前,全旗建成图书馆总馆1处(部颁一级馆)、一级分馆15处、二级分馆147处,文化馆总馆1处(部颁一级馆)、苏木乡镇(街道)文化馆分馆全覆盖,博物馆1个,文化艺术中心1个,文化站14个,村社区文化室170个,文化户60户(其中周玉莲、黄美兰是自治区级文化户),建成自然村文化室65个,小区文化活动点(小木屋)80个,流动图书漂流点18个,漫瀚调传习所4个,正在建设的还有薛家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黄河文化馆、十二连城遗址博物馆。嘎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部免费开放。
常年开展元宵节、秧歌大赛,百日消夏活动、农牧民文艺汇演、农牧民春晚、杏花节、“书香准格尔”全民阅读活动等惠民活动。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展送戏下乡、图书漂流、文艺辅导、博物馆校园直通车等流动文化服务。组织文化管理员培训班、漫瀚调声器乐培训班、讲解员培训班、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乡村旅游发展论坛等,承办了2021内蒙古黄河几字弯生态文化旅游季开幕式活动,圆满完成中东欧16个国家作曲家来我旗进行采风创作、“美丽草原我的家—斐济·中国内蒙文化年”走进准格尔旗等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线上“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斗音等媒介,推送文艺作品和文化服务活动。开展演艺、文创、旅游商品、非遗、图书、红色文化“六进”景区活动,丰富文旅产品供给。逐步实现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等,努力为全旗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文化服务,丰富全旗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此次复核,内容广泛,要求严格,既是对我市近年来文化旅游工作成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全面展示鄂尔多斯城市形象的大好机遇。当前我市正处于迎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验收的关键时期,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热情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守好我们的共同荣誉,担好共同责任,积极行动起来,参与文化建设,感受文化魅力,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争做鄂尔多斯文化传播使者,展现鄂尔多斯文化发展优秀成果,为鄂尔多斯市顺利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验收做出新贡献。
附件3: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新发展宣传标语
1.走进公共文化,共享美好生活
2.以文化人、以德润心、以文惠民
3.文化为民 文化育民 文化乐民 文化富民
4.发挥优势 彰显特色 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新亮点
5.凝聚文化正能量,铸就鄂尔多斯新梦想
6.文化让生活更精彩
7.文化是民族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8.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新发展
9.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0.落实公共文化免费开放政策,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11.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12.文化发展为了人民 文化成果惠及人民 文化建设依靠人民
13.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对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14.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15.弘扬传统文化,传承历史文脉
16.文化大餐等你来,免费开放零距离
17.公益均等办文化,群众满意惠民生
18.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