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根据文件精神和上级业务部门指示精神,经相关行业部门核实确认,拟对2022年申请享受鄂尔多斯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杨静等69名学生予以资助,现将资助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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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鄂尔多斯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花名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