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救助范围及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2-11-07 10:45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一、救助对象

持有准旗籍户口并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困难家庭中,被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含大专)以上且未领取教育部门大学救助的低保家庭在读大学生。

二、救助标准

专科生救助标准为3000元、本科生救助标准为4000元、研究生救助标准为7000元。

三、所需材料

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申请救助时,需如实提供低保证、学生证、户口本的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卡等相关材料。

四、救助程序

本人或代理人持上述材料直接到旗低保办救助股申请贫困在读大学生救助金。经现场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理救助手续。救助金在7日内打入申请办理人员预留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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