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00:00 来源: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修订后的《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进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3〕2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5〕28号)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努力打造准格尔旗农牧业经济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扶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扶持和引导,以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加快推动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到2025年,每个产业培育1—2家领军企业,全旗农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30亿元,培育市级龙头企业22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1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农畜产品转化率达75%。农民人均产业化获得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0%以上。

三、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国家、自治区、市、旗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农牧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经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对各农牧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前期摸底初审,对其新建和续建项目,按照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给予贴息,贴息标准为贷款利率的80%,最高贴息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即4.35%),同一年同期贷款不得多部门多次贴息。

(二)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达300万元以上、带动农牧民100户以上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达30万以上、带动农牧民30户以上,国家、自治区、市、旗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农牧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经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对各农牧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前期摸底初审,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总额给予贴息,按贷款利率的80%给予贴息,最高贴息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即4.35%),同一年同期贷款不得多部门多次贴息。

四、资金兑付办法

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负责审核企业提供资料,贷款的真实性,拨付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并加强对贴息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贴息资金用于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各龙头企业提供的贷款贴息证据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追回贴息资金,并严肃追究企业法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其今后申请贴息资格。贴息资金由旗财政拨付旗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

银信部门按照此方案负责对各贷款主体向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提供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贷款的真实性,加强对贴息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贴息资金用于农牧业产业发展。并与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签订相应责任承担协议后,贴息资金可预拨付相应的银信部门,以减轻各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还息压力与困难。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

旗财政、农牧业、农牧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旗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领导小组。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财政资助、多元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思路,旗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的贴息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贴息扶持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和贴息标准,跟踪报道贴息示范带头企业和辐射农户的增产、增收典型事迹。

 

附件: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景隆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杨  智   旗财政局局长

王  权   旗农牧局局长

张有良   旗农牧局副局长、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

心主任

成  员:张秉智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粮食和物资

储备局局长

高外荣   旗审计局局长

武俊峰   布尔陶亥苏木苏木长

刘振林   十二连城乡乡长

李振华   暖水乡乡长

陈三俊   薛家湾镇镇长

薛欣波   沙圪堵镇镇长

贾英俊   大路镇镇长

郝占兵   准格尔召镇镇长

付  裕   纳日松镇镇长

苏  林   龙口镇镇长

邬文亮   魏家峁镇镇长

崔  钧   友谊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雪峰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福升   蓝天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文权   迎泽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有良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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