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扶贫开发中心关于补贴“富农贷”项目“市级低收入”和“联保户”贷款贴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10:36 来源:准格尔旗扶贫开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4〕53号)精神,经准格尔旗2018年10月19日第八次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同意对2017年“富农贷”贷款按年利率5%给予贴息。由于国家于2017年7月25日对金融扶贫政策统一调整为扶贫小额信贷,明确贴息对象仅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此对2017年7月25日(含)以后发放的联保贷款只给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市级低收入户和联保户不予贴息。

现将2017年1月1日-2017年7月24日期间符合贴息的市级低收入和联保户贷款按年利率5%给予贴息,贴息金额 447459.83元。贴息金额通过农行“惠农卡”和准旗联社“金牛卡”直接补贴到户。

具体补贴名单由贷户所属苏木乡镇、嘎查村进行公示。

公告时间: 2021年5月27日- 2021年6月5日

监督电话:0477-3970649 12317

通讯地址:准格尔旗党政大楼西附楼3楼扶贫开发中心

邮箱:1450111780@qq.com

准格尔旗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5月27日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