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龙头企业及乡村振兴贷款主体贷款利息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15:28 来源:农牧业产业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准政发〔2021〕15 号)文件精神,经产业办会议研究,决定给予2020年度7家公司,10家乡村振兴贷款主体贷款利息补贴,共计532.5万元,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及乡村振兴贷款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告期:2021年9月18日—9月25日

联系方式:0477—4886393   0477-4886391(传真);

电子邮箱:1137002720@qq.com。

附件:《2020年贷款利息补贴花名表》

准格尔旗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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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贴息公告(2020年度).docx12.98KB
22020年度贷款利息补贴花名表.xls23.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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