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16:20 来源: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服务。

二、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库以及2022年下达各级衔接资金项目为依据,完成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2022年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评价,并出具报告及报告相关资料。

三、询价公告发出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3月18日

2.地点: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党政大楼西附楼三楼308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日下午5:30

2.提交方式:

(1)送达邮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党政大楼西附楼三楼302室);

(2)发送邮箱:2925078384@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回        电话:0477-3970647

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8日

采购需求

一、费用名称:

准格尔旗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服务费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服务内容

1.甲方预算绩效“全过程”绩效管理

实施方案审核。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要求,结合准格尔旗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法协助各项目单位完成每一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指导。

绩效目标设定。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准格尔旗实际情况,通过培训、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法协助各项目单位完成每一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合理、科学、完整地编制绩效目标。

绩效监控管理。定期梳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实现“双监控”。并对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核算的合理化、规范化进行监管指导,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最终形成《准格尔旗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监控报告》。

资金绩效评价。对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从资金保障、项目管理、使用成效等方面对2022年全部财政衔接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准格尔旗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开展绩效管理及衔接资金政策解读培训。

(二)服务时间:2022年全年。

(三)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四)工作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的业务量,选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工作小组人员需达到以下要求:

(1)工作小组的人数和经验能力应当与被评价或评审项目的规模和实际工作量相符;

(2)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的始终,确保及时掌握绩效评价实施全过程;

(3)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绩效评价内容的有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绩效评价的有关情况。

(五)其他工作要求

1.采购人在委托单个项目时将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具体要求。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业务。

3.对在绩效评价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绩效评价结论及报告。

5.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绩效评价的情况,并对评审结论及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6.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价、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7.保证固定团队服务于采购人,人员结构合理,人数能够满足项目各阶段需求。

8.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虚假内容报告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委托业务服务费,并终止委托业务资格,同时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三、预算金额:50万元。

四、项目要求:

1.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2.成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 发展改革委 民委 农牧厅 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内财农〔2021〕1596号)、《准格尔旗财政局 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准格尔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准格尔旗农牧局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 准格尔旗水利局关于印发<准格尔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准财发〔2021〕189号)。

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构成

(一)报价单(可简述供应商简介、服务内容、项目参加人员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

(一)供应商须一次报价,不得更改。

(二)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以人民币含税价格报价。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一式1份。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邀请函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四)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的全部费用。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询价的相关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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