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5万元,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2日
监督电话:0477-3970647 12317
通讯地址:准格尔旗党政大楼西附楼3楼302办公室
邮箱:1140090013@qq.com
附件: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3日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附件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 | 15.66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