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自治区、旗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16:25 来源: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鄂财农指〔2022〕349号)、《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鄂乡振发〔2022〕17号))文件精神,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将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0万元,用于暖水乡苹果产业园建设项目。

旗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00元,用于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共11人,300元/人)。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

监督电话:0477-3970419   12317

通讯地址:准格尔旗党政大楼西附楼3楼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邮箱:1140090013@qq.com

准格尔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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