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农牧局关于印发2022年鄂尔多斯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64号)文件要求,为了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使国家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准格尔旗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时限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附件:1.准格尔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实施方案
2.各苏木乡镇街道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汇总表
准格尔旗农牧局 准格尔旗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准格尔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旗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第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依据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苏木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
1.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
2.在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面积;
3.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面积;
4.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根据上级分配到我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额和各苏木乡镇街道上报的农户的种植面积核算补贴标准。
(三)补贴依据。合法耕地上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
三、补贴面积确定和补贴资金发放
(一)补贴面积确定。按照“村级登记、镇级确认”的程序,对补贴合法耕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嘎查村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农户2022年合法耕地上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实际播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填表造册,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疑义后分别由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村委会盖章,将登记表上报所在苏木乡镇、街道。
2.镇级确认。各苏木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合法耕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核实确认无误后,各苏木乡镇街道将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和公示影像资料、公示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于4月20日下班前报送旗农牧局。
地址:农兴大厦201室
电子邮箱:415858413@qq.com
联系人:蔺瑞娥
联系电话:15849708555
(二)补贴资金发放。旗农牧局根据各苏木乡镇街道上报的种植面积经汇总报送旗财政局,旗财政局根据汇总面积核算补贴标准,分配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四、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纽织领导。为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顺利开展,我旗建立由财政局和农牧局组成的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顺利推进我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权 旗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培荣 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鹏飞 旗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任向东 布尔陶亥苏木副苏木长
高俊明 十二连城乡副乡长
王 蒙 暖水乡副乡长
付 军 薛家湾镇副镇长
周彩良 沙圪堵镇副镇长
黄 帅 大路镇副镇长
杨 富 准格尔召镇副镇长
高长福 纳日松镇副镇长
王 勇 龙口镇副镇长
李永奇 魏家峁镇副镇长
王校植 友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云萍 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鲁建国 蓝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倪国柱 迎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红霞 旗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杨艳丽 旗农牧业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蔺瑞娥 旗农牧业局种植业管理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种植业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王鹏飞兼任。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苏木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中央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从严审核各嘎查村和农户申请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明工作纪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审核监管职责,要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出现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旗纪委监委处理,对于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做好政策宣传。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苏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
附件2
2022年准格尔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汇总表
单位名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 主要领导:
嘎查村 |
补贴户数 |
补贴作物面积(亩) |
小计(亩)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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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
大豆 |
马铃薯 |
水稻 |
小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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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 |
外地户 |
本地户 |
外地户 |
本地户 |
外地户 |
本地户 |
外地户 |
本地户 |
外地户 |
本地户 |
外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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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准格尔旗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docx | 23.31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