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2024 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3〕138 号),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发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黄河一级支流皇甫川1公里范围存在固体废物堆放可疑点。为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我局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及历史影像信息提取分析,并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具体如下:
一、人员分工
组 长:杜 林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局长
成 员:杨建荣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
周 利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周 慧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国聚公司
赵玉柱 鄂尔多斯市城市矿产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7月-9月)
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可疑堆体属性鉴定及堆体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步初调查及水文地质情况调查。
(二)风险评价阶段(9月)
根据调查结果,对垃圾堆体的危害性及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进行评价。
(三)治理阶段(10-12月)
根据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治理技术和治理方案,开展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并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业抓好整改。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跟踪督办。
(二)严格督察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有序推进。建立周调度工作制度,适时采取专项督察、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整改。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予以通报、督办。
(三)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加强舆情引导,妥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