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7 16:1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4225339    0477-4210010
传真:0477-4225339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311室
邮编:010300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通煤矿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县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通煤矿工业场地内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通煤矿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启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设1座60㎡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分为三个区域:25㎡的废矿物油区、10㎡的废电池区、25㎡的废包装储存区。年产生量分别为废矿物油2.5t/a、废电池0.9t/a、容积为200L的废油桶30个。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集池、导流槽防渗做法:自下而上分别为30cm黏土夯实后铺设1mmHDPE土工膜,再铺设30cm混凝土;围堰防渗做法:将底部HDPE土工膜必须延伸至侧面50cm横向锚固。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
1.施工期间,护围挖土、夯实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产生的扬尘采取场地及时洒水抑尘的防治措施降低扬尘浓度。
2.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矿物油储存通过密封储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施工期的施工设备清洗和水泥养护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由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
噪声主要采用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运输车辆减速、规范装卸操作、车间隔声,经距离衰减等措施。
(四)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指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废砖、混凝土、沙石和混凝土块等,可用于回填低洼地带或送至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五)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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