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3 16:0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4225339    0477-2294782
传真:0477-4225339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7号楼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311室
邮编:010300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危废暂存库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
三、建设单位: 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机构: 内蒙古欣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公盖梁村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1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50m2,用来收集、暂存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维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气:
1.施工期主要为挖土、推土及材料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过程中定期洒水,减少扬尘;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工地扬尘量可减少70%~80%,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运营期本项目所在地位置开阔,空气流动良好,利于非甲烷总烃的扩散。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叉车及处置转运车辆进出贮存库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为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所在地地域开阔,利于汽车尾气的扩散,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二)水:
1.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设备冲洗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设备冲洗水,产生量较少,依托场站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
2.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三)噪声:
1.施工过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由于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后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主要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运输车辆为非持续噪声,噪声值约80dB(A),项目新增噪声源声级较低,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废
1.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2.项目在工人搬运、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等废劳保用品。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在工人搬运、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等废劳保用品, 一并委托交由内蒙古崇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
危废库地面及裙脚防渗结构(自下而上)为:最下层用三合土夯实,上面铺设2mm厚HDPE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上面浇筑抗渗混凝土,然后做2-4mm厚环氧树脂防腐,库内设20cm高墙裙作为围堰,裙脚防渗与地面相同,地面与墙裙自流平,地面预留伸缩缝。保证构筑物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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