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3 14:5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4225339    0477-2294782
传真:0477-4225339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编:010300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 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 内蒙古欣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1座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25.62m2,用于贮存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3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主要为挖土、推土及材料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尽量使土石方开挖等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大风季节,以减轻扬尘影响;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散装物料装卸应尽可能降低落差、轻装慢卸,车辆上应覆盖篷布。散装易起尘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若露天堆放应加以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
2、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来源于废矿物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危废暂存库通风,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水,在施工现场建造临时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水泥、黄砂类等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水冲刷措施。
2、本项目运行期无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是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等,对来往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它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筒)内,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2、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储存的危险废物主要为鄂尔多斯市慧达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在搬运、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等粘有油污的废劳保用品,产生量约为28个/a,暂存于本项目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
1、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裙脚及墙体基础防渗严格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地面防渗层整体基础采用C20混凝土垫层+HDPE复合土工膜防渗布+防渗混凝土层;危废暂存库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渗透系数≤1×10-10cm/s;项目在危废暂存库内地面设置导流沟及废液收集池,导流沟与废液收集池相连,用于收集危险废物库地面泄漏的废液,废液收集池池底、四周及导流沟同时按照危废库地面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其渗透系数≤1×10-10cm/s。因此,当废矿物油铁桶发生泄漏,通过危废暂存库内导流沟流至废液收集池,待工作人员发现后妥善处置,泄漏废液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加强管理,定期对储存废矿物油铁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修理,尽量避免废矿物油铁桶泄漏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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