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9 16:2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3958755    0477-3958766
传真:0477-3867758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编:010300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仓储物流项目 
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友谊街道唐公塔村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新建2座封闭式储煤棚,面积分别为4000m2和4600m2,用于煤炭、钢材的储存转运。煤炭年周转量100万吨,钢材年周转量1万吨。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气:
1.施工期涉及土方挖掘、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堆存、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1)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挖掘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场地平整工序;
(2)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及施工天气,尽量避免在一天中风力最大的时段进行施工;
(3)本项目道路修筑及硬化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避免混凝土搅拌过程产生的污染。
(4)选择合理的运输车辆行车路线,避免路程较长引起较多的道路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
(5)选用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减少施工期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将降至最低,并且其影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通过将煤炭堆存于仓储大棚中,并施行封闭管理,设置喷淋+雾炮定时抑尘以及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速慢行等措施,可使运营期废气污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
(二)水:
1.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设备车辆冲洗水和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居住于附近民房内,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处理设施处理。
2.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准格尔旗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处理设施处理,厂区设30m3的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准格尔旗万洁保洁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本项目为仓储物流项目,全封闭仓储大棚喷淋雾炮设施洒出的水带入原煤外售和自然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
1.施工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生产或环保设备吊运、安装产生的安装噪声等。
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及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评价对施工期噪声控制提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根据不同季节正常休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使用商品混凝土,与施工场地设置混凝土搅拌机相比,商品混凝土具有占地少、施工量少、施工方便、噪声污染小等特点,同时大大减少水泥、沙石的汽车运量,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降噪措施后,施工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并随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也随之消失。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煤车进出场噪声、装载机作业噪声及雾炮机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针对上述噪声源,对装载机及雾炮机在购买时选用低噪声设备。由于均在封闭式仓储大棚中工作,故对装载机、雾炮机等设备及车辆均可起到有效的隔声减噪效果;同时要求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可有效控制区域噪声值增加。通过采取合理的减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四)固废
1.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分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本项目在土建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场区产生的设备包装废弃物多为可回收的纸制品,这部分废弃包装物由废品收购站统一收购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但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区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后,定期由准格尔旗万洁保洁有限公司清运处置,不外排。
综上所述,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广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场地内,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用于煤炭、钢材的储存。项目建成后将对仓储大棚地面进行硬化,做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经调查,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且不涉及林地、草原等环境保护目标。
综上,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火灾等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并认真执行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可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对项目工程风险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序号 附件名称 文件属性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