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7 10:53 来源: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958755 0477-2294782

传 真:0477-3867758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邮编:010300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厚通博弈投资有限公司龙口综合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二、建设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

三、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厚通博弈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厚通博弈投资有限公司龙口综合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总占地面积约69.6938hm2。项目设计煤炭转运能力近期为500万t/a,远期为800万t/a。本项目包括铁路专用线建设和集运站建设(包括装车站、储煤场和相关办公生活区)。该铁路线路自马栅站朔州端右侧(站房对侧)引出,下穿619县道后,设置约0.4km走行线至装车站及其装车环线,线路长度4.962km。装车站设置装车站到发场设重车到发线2条,空车到发线2条,有效长度1700m;装车站北侧设集装箱正面吊堆场1处(900m×30m),满足5000t整列装车需要。装车环线设在车站尾部,曲线半径R-300m,在装车线上设置筒仓及防冻、抑尘设施,在车站到发线出发端直线段上设轨道衡设备。总投资11.5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4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道路沿线防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土方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及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车辆出入往来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过程和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主要防治措施:运输易产尘的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减少扬尘同时避免物质掉落。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及城镇时,车辆应慢行,减轻扬尘的影响。材料暂存时也要求采取遮盖措施,防治扬尘。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储煤场分别采取封闭结构,并设雾炮车喷洒抑尘;装车站筒仓采取封闭结构,并设连续洒水抑尘;输煤栈桥及转载点均为封闭结构并采取喷雾抑尘,在全封闭栈桥运输过程采取喷雾抑尘措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

(2)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3)不得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

(4)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除尘水自然蒸发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回收后重新利用于洗车,不产生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提升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Q=1m3/h)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道路清扫标准,用于除尘用水,不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优先采用低噪声、低能耗机械,采取降噪减振措施进行更有效的噪声防治,选用先进的设备,安装时采取防震、减振措施,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声罩,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从声源上控制。加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施工期间遵循“闹静分开”的原则,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同时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或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3)合理规划项目场地道路交通,加强管理。

(4)铁路施工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路段边缘设置2m高的挡板。

(5)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处理。

(6)建设单位必须注意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例如打桩机)在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尽量在学校放假期间从事高噪声的施工活动。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对周边村庄等产生扰民现象,并使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不会对评价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降噪措施

加强线路养护、车辆保养、定期检修、镟轮等措施,采购选用新型车辆、低噪声车体等,条件具备时进一步提高线路标准,从而有效降低本线的噪声影响。评价提出对近期超标居民等采取安装隔声窗措施。要求在铁路运营后对受铁路噪声影响的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逐步采取远期的噪声防治措施。

(四)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1.如施工时线路有变化,原则上建议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内居民户全部拆迁。

2.运营时选用车辆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结构优良的车辆;定期对轨枕计及扣件维护、轨道的打磨、道碴的补充,以及机车、车辆的定时检修,保持车体的良好形态;20m之内不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振动敏感建筑;施工时线路有变化,建议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m 内居民户全部拆迁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的量,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利用,以防污染周围水体水质和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设封闭式垃圾站,以免污染环境。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由环卫部门分类进行消纳处理;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2.在集运站主要建筑物及作业场所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进行统一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地表植被破坏而导致的植物量减少,使地表裸露。施工期结束后,剥离表土苫盖防护网,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扰动区实施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以便将项目对沿线植物生境和植被的影响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临时占地恢复面积1.7hm2;对站场可绿化区段实施绿化工程,绿化草种优选当地乡土草种,绿化面积 2.67hm2;铁路边坡采用干砌片石、浆砌片石等,边坡和路基采取覆土措施,铁路边坡撒草籽和植灌木等,路基两侧进行绿化。永久占地内植被覆盖度50%。

(七)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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